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第二批政府規章和其他政府措施的決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第二批政府規章和其他政府措施的決定》在2002.05.09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第二批政府規章和其他政府措施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5月09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5月09日
  • 頒布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第二批政府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決定》已經2002年4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
二○○二年五月九日
為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需要,市政府在廢止第一批政府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基礎上,再次對截止2001年底的政府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市政策決定:對已被新的法規、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所代替的,適用期已過,實際已失效的,違反WTO非歧視原則的共69件政府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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