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5年10月1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成辦發〔2015〕40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3部分。

主要任務是: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加強檢疫監管工作;釐清落實防治責任;推進社會化防治和科學防治;提升應急防治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成辦發〔2015〕40號
  • 印發時間:2015年10月13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5年10月1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
成辦發〔2015〕40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科學有效防控林業有害生物,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安全,促進林產業可持續發展,加快推進我市生態示範區建設,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4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按照市委、市政府生態示範區建設總體布局,以減輕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損失、確保森林資源安全、促進林產業持續發展為目標,積極預防,科學治理,依法監管,全面提升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水平。
到2020年,在全市主要花卉苗木基地、主要林業鄉鎮(國有林場)新建10個以上市級林業有害生物標準監測點,實現全市林業有害生物監測工作全覆蓋,全市主要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3‰以內,無公害防治率達到85%以上,測報準確率達到90%以上,種苗產地檢疫率達到100%,主要林業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建立健全市、區(市)縣(含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下同)、鄉、重點村四級監測預警網路,完善專兼職測報員監測預報工作體系,落實5年一次林業有害生物全域普查制度和市、區(市)縣兩級林業有害生物災情公眾報告制度和有獎舉報制度。加強監測預警工作,及時發布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預警信息;建立監測預警信息網路管理平台,推行網路信息化監測管理;創新監測預警方法,探索建立政府購買監測調查服務機制。
(二)加強檢疫監管工作。加強有害生物源頭管理,重點做好苗木產地檢疫、調運檢疫、復檢和疫木源頭監管,特別是要加強對林區施工單位的木質施工材料監管,建立健全檢疫安全可追溯體系和責任追溯制度。建立全市林業植物檢疫監管信息系統,按照試點先行、逐步推開原則,逐步建立健全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生產、調運、檢疫監管等信息的數字檔案,提高全市檢疫信息化監管水平。深入開展林業檢疫執法,實行日常巡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完善跨部門、跨區域的聯合執法機制,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釐清落實防治責任。認真執行“誰經營、誰防治”的責任制度,生態公益林以政府防治為主,商品林由經營者負責防治。發生重大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由林業園林部門組織防治;發生一般性有害生物危害由林業園林部門進行技術指導,經營者組織防治。
(四)推進社會化防治和科學防治。通過政策引導、部門組織、市場帶動等方式,扶持發展多形式、多層次、跨行業的社會化防治主體,開展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災害防治服務試點,構建政府為主導、社會組織為骨幹、林農互助防治為基礎的防治體系。運用科學防治技術,大力開展無公害防治和生物防治,加大力度開展防治技術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充分利用網路、電話、現場服務等平台,開展專家諮詢,提升防治公共服務功能。
(五)提升應急防治能力。完善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應急處置預案,組建專群結合的應急防治隊伍,定期組織開展防治技能培訓和應急預案演練,切實提高應急回響和快速處置能力。建立市、區(市)縣兩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國有林場、造林大戶或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分庫,儲備量須滿足當地常態需要。區(市)縣政府負責領導和組織實施本區域內重大和突發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旦發現重大或突發林業有害生物危害,隨即調查取樣,限時上報,及時開展應急防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林業有害生物防控雙線目標責任制,完善考核內容,嚴格考核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並完善政府領導下的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應急統一指揮體系,加強以監測預警、信息傳輸、應急處置、科技支撐、物資儲備系統為主要內容的應急機制建設;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在防治工作中組織領導不力,失職瀆職,疫情發現不及時,防治不到位,隱瞞疫情,延誤防治時機,或導致疫情傳播擴散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二)加大資金投入。市、區(市)縣兩級財政要將林業有害生物普查、監測預報、檢疫檢驗、疫情防治和防治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發生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和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疫情的,要及時劃撥財政專項資金,為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經營者要從經營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防治。要引導林木所有者、經營者和社會力量投資投勞開展防治,拓寬資金投入渠道。
(三)加強隊伍建設。市、區(市)縣兩級林業園林部門要根據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加強隊伍建設,合理配備專兼職人員力量,落實經費保障,改善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開展崗位培訓,拓寬高層次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養渠道。
(四)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市、區(市)縣兩級林業園林部門牽頭的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發改、經信、財政、建設、環保、交通、水務、農業、應急管理、工商、金融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協同開展防災減災、應急處置、檢疫執法、檢疫監管等工作。
(五)加強科研創新。市、區(市)縣兩級林業園林部門要加強與大專院校、科研機構合作,協同開展防治技術創新和科技推廣工作,把重大及外來有害生物防控、快速檢驗檢測等研究與示範推廣項目,納入相關科技專項基金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化防治組織和個人申請林業貼息貸款、小額擔保貸款,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引導多種社會主體參與防治工作。推進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綜合保險工作,提高防範、控制和分散風險的能力。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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