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5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以成房發〔2015〕75號印發《成都市中心城區符合廉租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費補貼規定》。該《規定》共15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中心城區符合廉租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費補貼規定
- 印發機關: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
- 文號:成房發〔2015〕75號
- 印發時間:2015年5月25日
- 施行時間:2015年5月25日
2015年5月25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以成房發〔2015〕75號印發《成都市中心城區符合廉租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費補貼規定》。該《規定》共15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
2015年5月25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以成房發〔2015〕75號印發《成都市中心城區符合廉租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費補貼規定》。該《規定》共15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 [1] 中文名 成都市中心城區符合廉租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物業服務費補貼規定 印發機關 成都市城...
第十二條 保障性住房建築區劃內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其附屬設施設備符合《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後,方可交付使用。第十三條 保障性住房竣工交付住戶使用30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與物業服務企業和公管中心完成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第十四條 保障性住房建築區劃內的物業服務力量配備...
為規範和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減免申請及審核管理制度,2015年5月25日,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成房發〔2015〕76號檔案印發《成都市中心城區符合廉租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減免申請及審核規定》。該《規定》共11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 [1] ...
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第七條 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標準按照房改政策租金標準確定,對特殊困難家庭可實行減、免。減、免的申請受理、審核工作,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會同區房產管理局、街道辦事處及社區承擔。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的租金標準由市住房委員...
第十條 重新簽訂的住房租賃契約期限為原承租對象住房租賃契約的剩餘租賃期限,租金按照換房後的住房租金計算繳納。原屬於廉租租金標準的家庭可繼續享受租金減免政策。第十一條 符合廉租租金標準的保障對象,互換房源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的個人保障對象,只能選擇套一及以下戶型進行互換。第十二條 ...
第二條 本市所有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以下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或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方式籌集,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住房保障對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第四條 本市範圍內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分配、...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原則上按照適當低於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確定。政府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各地可根據保障對象的支付能力實行差別化租金,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採取租金減免。社會投資建設並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各地可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予以適當補貼。各地可根據保障對象支付能力...
第五條 中心城區公租房保障方式分為租賃補貼和實物配租兩種,租賃補貼保障和實物配租保障申請條件和保障標準統一。第二章 申請條件 第六條 中心城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含特困人員家庭和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符合相應公租房保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