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榮譽
1998年,四川省司法廳授予“省級文明公證處”榮譽榮譽稱號
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授予“文明公證處公證處”榮譽稱號
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維護司法公正貢獻獎”
四川省司法廳授予“2009四川民眾喜愛的十佳公證處”榮譽榮譽稱號
成都市司法局授予的成都市2013年度優秀公證處
2014年4月,成都公證處被四川省司法廳指定為天府新區唯一公證服務機構
機構沿革
1953年成立,隸屬於成都市人民法院的公證科;
1975年,經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批准,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設成都市公證處,由辦公室管理,對外掛牌子。”
上世紀80年代初,成都市公證處劃歸成都市司法局主管;
1993年,開始試行內部自收自支;
1996年,完成事業法人登記;
2006年10月,更名為成都市成都公證處,為成都市司法局直屬事業單位。
機構職能
依法承辦公證事項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契約;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十二)提存;
(十三)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
(十四)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
(十五)提供公證法律諮詢。
證據保全公證介紹
證據保全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依法採取一定手段對日後可能滅失或難以取得的證據、行為過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對申請人的取證行為的真實性予以證明的活動。是獲取證據,增強證據證明效力的一種有效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證據的基本特徵:
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和關聯性三個基本特徵,決定了證據的證明能力和證明力,唯有通過合法程式和手段取得的與案件有關聯性的客觀證據才能夠更加無可辯駁的證明案件事實。任何一個特徵的缺失都可能導致證據的證明能力和證明力大打折扣,影響一個案件的最終結果。
證據保全公證就是對這三個特徵的證明,通過公證員對當事人或律師的取證程式和方式合法性進行證明,支撐所取得的證據在形式上和內容上具有真實性、客觀性,增加其可信度和證明力。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就是因為取證程式的不合法最終導致了所取得的證據喪失證明能力,最終,眾所周知的殺妻者辛普森被判無罪釋放。
經公證的證據,作為法定的具有更高效力的證據,既可能是證據鏈的某一環,證明某一事項;也可能是攻擊對方證據鏈的利器,否定某一主張,成為訴訟的突破口。
證據保全公證一直以適用領域廣、涉及法律多、專業要求高、對公證員綜合能力要求嚴格等著稱,一直被公證行業視為最有難度、最具挑戰性、最考驗公證員能力和實力的一類公證,讓很多公證員望而卻步。然而隨著經濟的活躍,
保險、
索賠、
租房、
貸款、
事故、
數據、網路購物、民間借貸、
智慧財產權、
環境保護、
房屋拆遷、
質量事故等等領域對證據保全公證需求越來越強烈。
機構大事
成都公證處於2013年10月13日舉辦成都地區首次免費遺囑公證活動,據統計,本次活動共接待了市民2100餘人次,成功辦理了遺囑和遺贈扶養協定公證377件。
活動期間,成都公證處的優質服務受到了廣大老年市民的一致好評。許多市民在諮詢和辦理公證後都對工作人員進行了口頭表揚,有的市民還專程送來了表揚信。成都地區有重要傳播影響力的成都電視台、成都廣播電台、成都日報、成都商報、成都晚報、華西都市報、四川法制報、四川日報、晚霞報等媒體均採訪報導了本次活動的盛況。
機構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