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法

成人教育法(Adult Education Act),美國 1966 年通過的一項聯邦立法。規定聯邦政府向州撥款支持成人基礎教育、成人中等教育、成年移民教育、老年教育以及成人教育教師的培訓。由於此法的實施,大約已有 230 萬人參加了基本技能和相當於高中程度的教育計畫,其中 45%參加了成人基礎教育,26%參加了英語作為第二語言的教育計畫,29%參加了成人中等教育計畫。

參加學習的人中,48%在 16 歲~ 21 歲, 81%在 34 歲以下。1980 年,對此法實施進行了全國性的評估,對參加學習的 230 萬成人進行的抽樣調查表明,大約 75%完成了學習,80%完全或部分達到了學習目標,85%認為自己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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