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戀理論
依戀理論最初由英國精神分析師約翰.鮑爾比(Bowlby)提出,他試圖理解嬰兒與父母相分離後所體驗到的強烈苦惱。鮑爾比觀察到,被分離的嬰兒會以極端的方式(如哭喊、緊抓不放、瘋狂地尋找)力圖抵抗與父母的分離或靠近不見了的父母。在當時,
精神分析著述者們認為嬰兒的這些表達是嬰兒仍不成熟的
防禦機制的表現,它們被調動起來,以抑制情感痛苦。但鮑爾比指出,在許多哺乳動物中這種表達是很常見的,他認為這些行為可能具有生物進化意義上的功能。
鮑爾比依據行為理論做出假定:這些依戀行為,如哭喊和搜尋,是與原有依戀對象(即提供支持、保護和照顧的人)相分離後產生的適應性反應。之所以出現這種反應,是因為人類和其它哺乳動物幼兒都不能自己獲取食物和保護自己,他們都依賴於“年長而聰明”的成年個體提供照顧和保護。鮑爾比認為,在進化的歷程中,能夠與一個依戀對象維持親近關係(通過看起來可愛或藉助依戀行為來維持)的嬰兒更有可能生存到生殖年齡。在鮑爾比看來,自然選擇漸漸地“設計”出一套他稱之為“依戀行為系統”的動機控制系統,用以調整與所依戀對象的親近關係。
依戀行為系統是
依戀理論中的重要概念,因為它從總體上使這兩者聯繫起來:人類發展的行為模式、情感調節和人格的現代理論。在鮑爾比看來,依戀系統在實質上是要“詢問”這樣一些根本性問題:所依戀的對象在附近嗎?他接受我嗎?他關注我嗎?如果孩子察覺這個問題的答案為“是”,則孩子會感到被愛、安全、自信,並會從事探索周圍環境、與他人玩耍以及交際的行為。但是,如果孩子察覺到這個問題的答案為“否”,則孩子會體驗到焦慮,並且表現出各種依戀行為:從用眼睛搜尋到主動跟隨和呼喊。這些行為會一直持續下去,直到孩子重新建立與所依戀對象的足夠的身體或心理親近水平,或者直到孩子“精疲力竭”,後者會出現在長時間的分離或失蹤的情境中。鮑爾比相信,在這種無助的情境中孩子會體驗到失望和抑鬱。
成人依戀的提出
雖然鮑爾比主要關注於理解嬰兒-照看者關係的實質,但他相信從“搖籃到墳墓”的全部人生階段都具有依戀性。不過直到1980年代中期,研究者們才開始嚴肅地考慮依戀過程延續到成人期的可能性。Hazan和Shaver(1987)對戀愛關係背景中的鮑爾比的觀點進行了早期考察。Hazan和Shaver認為,成人伴侶間出現的情感紐帶,以及在嬰兒和其照看者之間出現的情感紐帶,都是
依戀行為系統這一同樣的動機系統所導致的。Hazan和Shaver指出,嬰兒-照看者和成人戀愛伴侶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徵:
*都會在另一方在身邊和能夠回響自己時,感到安全
*都有親密、私人性質的身體接觸
*當不能親近另一方時都感到不安全
*都與另一方分享自己的發現
*都會撫弄另一方的面部,並都顯示出相互間的迷戀和專注
*都會進行“身體交淡”
基於這些類似,Hazan和Shaver得出結論說,成人戀愛關係與嬰兒-照看者關係一樣,也是依戀,並且,浪漫的愛是依戀行為系統和動機系統的特徵,這些系統產生出照顧行為和與兩性相關的現象。
戀愛關係可能是依戀關係,當代對親密關係的研究受到這一觀點的深刻影響。從這一觀點出發至少能得到三個重要結論:
首先,如果成人浪漫關係是依戀關係,那么Ainsworth在嬰兒-照看者關係中觀察到的那種個體差異,也應該在成人關係中觀察到。例如,我們應當期望一些成人在自己的關係中感到安全——相信在需要時伴侶會隨時出現,並能夠依賴於他人和讓他人依賴自己。我們也會期望存在與此相反的成人,他們在關係中感到不安全。例如,一些無安全感的成人會是焦慮-抵抗型:他們憂慮於別人不會完全地愛他們,並在自己的依戀需要沒有得到滿足時容易產生挫折感和憤怒。還會有迴避型成人:他們似乎不太在意親密關係,可能寧願不依賴於別人、或不讓別人過於依賴自己。
第二,如果成人戀愛關係是依戀關係,那么成人關係的“工作”方式應當類似於嬰兒-照看者關係的工作方式。換句話說,促使兒童探索環境的同類因素應當也能夠促使成人探索環境,這一因素對於兒童來說即是有一位會及時回響的照看者,對於成人來說則是有一位會及時回響的伴侶。使得依戀對象符合嬰兒“心意”(即及時回響、可親近性)的同類事物,也應當符合成人戀愛伴侶的願望。重要的是,依戀的個體差異應當會影響成人期中的關係及個人活動,就像它在童年期中產生這種影響。
成人在自己的成年關係中是否有安全感,可能部分地反映著他/她在早年兒童期中的依戀體驗。鮑爾比相信,兒童的與關係有關的心智表征或工作模式(即行為和思維的期望、信念、“規則”或“腳本”),是他/她的受照看體驗的一個機能。例如,安全的兒童相信別人會幫助他們,因為過去的體驗使他得出這個結論。一旦兒童獲得這種期望,他/她就會找尋符合這些期望的關係體驗,並帶著這些信念感知其它關係。按鮑爾比的說法,在一生中,這種過程應當會增進依戀模式的連續性,雖然如果人的關係體驗不符合自己的期望,則他/她的依戀模式就有可能發生變化。簡單地說,如果我們假設成人關係屬於依戀關係,則有安全感的兒童長大後在戀愛關係中也具有安全感。
以上內容以對成人依戀的早期和當代研究為背景,簡單討論了上述三個結論。
成人依戀的測量
Hazan和Shaver(1987)編制了一份簡單的問卷,用以測量這些個體差異。(這些個體差異經常被稱為依戀風格、依戀類型、依戀傾向、或依戀系統組織差異。)簡而言之,Hazan和Shaver要求被研究對象閱讀下列三段內容,並指出那段內容最好地描述了他們在親密關係中的所思、所感和行為:
A.與別人親密令我感到有些不舒服;我發現自己難以完全信任他們、難以讓自己依賴他們。當別人與我太親密時我會緊張,別人想讓我更加親密,這使我感到不舒服。
B.我發現與別人親密並不難,並能安心地依賴於別人和讓別人依賴我。我不擔心被別人拋棄,也不擔心別人與我關係太親密。
C.我發現別人不樂意像我希望的那樣與我親密。我經常擔心自己的伴侶並不真愛我或不想與我在一起。我想與伴侶關係非常親密,而這有時會嚇跑別人。
基於這種三分類測量的結果,Hazan和Shaver發現,成人類型的分布情況類似於嬰兒。換句話說,在成人中,約60%認為自己是安全型(B段)、約20%把自己描述為迴避型(A段)、另有約20%把自己描述為焦慮-抗拒型(C段)。
發展
(1)成人戀愛關係的“工作”方式是否與嬰兒-照看者關係的“工作”方式相同?
有越來越多的研究結果表明,成人戀愛關係和嬰兒-照看者關係有著相同的作用機制,當然也存在明顯的例外。對機場上與伴侶告別的成人進行的自然條件下的觀察研究表明,這些成人明顯表現出與依戀相關的抗議和關愛行為,並且,他們對這些行為的調節與他們的依戀風格有關聯。例如,正在告別的伴侶通常會比不會分離的伴侶表現出更多的依戀行為,強迴避型的成人比弱迴避型的成人顯示出少得多的依戀行為。
跨文化研究似乎表明嬰兒的依戀安全模式被普遍認為是母親最希望的模式。但顯然無法對嬰兒進行類似的研究,因為無法詢問嬰兒是否喜歡能帶來安全感的依戀對象。在尋求長期關係的成人看來,潛在約會對象身上的能夠使她回響嬰兒的照看者品質,如專注、熱情和敏感,是最具有吸引力的。
(2)安全基地和安全天堂行為
在嬰兒中,安全型嬰兒通常調適最為良好,即它們較有韌性,與同伴關係良好、招人喜愛。在對成人依戀的研究中也出現了類似的行為模式。總的來說,安全型成人比非安全型成人更加滿意於自己的關係。他們的關係有這樣一些特點:持續時間較長、信任、忠誠、獨立(Feeney,Noller,&Callan,1994,等),並且,他們更可能以戀愛伴侶為探索世界的安全基地(Fraley&Davis,1997,等)。對成人依戀的大量研究,是要揭示出能夠增進成人的安全感和安全基地行為的行為及心理方面的機制。迄今為止已取得兩項重大發現。第一個發現符合依戀理論,即在苦惱時,安全型成人比非安全型成人更可能尋求伴侶的支持。而且,他們更可能向苦惱中的伴侶提供支持(Simpsonetal.,1992,等)。第二個發現是,在發生關係衝突的期間及隨後,不安全型個體對伴侶的行為做出的反應,加劇而不是減輕了他們的不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