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音樂教學法理論

戈登音樂教學法理論是美國音樂心理學和教育學家戈登創立的音樂教學法。基本原則是“先聽後看”。戈登認為,從聽覺上分辨調性和節拍的能力是看譜的預備。故兒童學看譜之前應先聽各種音型和節奏型,建立音樂語言經驗,培養理解性的聽覺能力。音樂技能的學習順序分兩個基本部分——辨別性學習與推斷性學習,每一部分又分為若干層次。

戈登教學法強調因材施教原則,要求對每個學生的音樂能力傾向進行學習前和學習中的測驗,據此對不同學生設立不同學習目標,實行有針對性的教學。戈登為實施其教學方式設計了一套系列教材《即時投入的音樂課程》,適用於學前至高中各階段的音樂教學,並易於為普通音樂教師所掌握和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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