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責
一、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擬定和執行全市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導全市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市、縣(市、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及辦法。
三、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代編全市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市財政總決算;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市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監督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法律、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參與市管理許可權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的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
七、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八、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負責未納入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定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市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外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稅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實施會計行政法規規章,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張 純 黨組書記
張純,男,1964年5月出生,湖南麻陽人,本科文化。1983年參加工作,1986年入黨。1986年任共青團麻陽縣委副書記,1987年任中共麻陽縣委高村鄉黨委副書記、谷達坡鄉黨委書記,1993年任縣供銷聯社主任、總經理,1994年任縣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1997年任縣人民政府縣長助理,同年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1999年任中共靖州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2000年任懷化市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2012年任市財政局黨組書記。主持市財政局全面工作。
林安鳳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林安鳳,男,1961年出生,湖南會同人,大專文化,註冊會計師。1979年參加工作,1986年入黨。1993年任會同縣財政局副局長,1998年任會同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同年任懷化市建設局財務科科長,2001年任市建設局紀檢組長、副局長,2008年任市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黨組副書記、主任,2009年任市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管理黨組工作,負責市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工作。
唐 剛 黨組成員、副局長
唐剛,男,1963年出生,湖南懷化人,大專文化,會計師。1983年參加工作,1992年入黨。1989年任懷化地區行署辦公室幹部、副科長,1993年任地區行署駐長沙辦事處副主任,1994年任地區行署駐廣州辦事處副主任、主任,2001年任市政府駐長沙辦事處副主任、主任,2006年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經濟建設科、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辦公室、財政監督處、機關黨委辦、基建辦。
饒經理 黨組成員、副局長
饒經理,男,1957年出生,湖南漢壽人,本科文化,工程師。1980年參加工作,1981年入黨。1990年任懷化磷化總廠黨委委員、副廠長,1993年任懷化磷化總廠黨委副書記、廠長,1996年任原懷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1998年至2007年任鶴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常務副區長,2007年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1年兼任市科協黨組書記。分管辦公室、社會保障科、資產管理與績效評價科、財政信息網路中心、財政資產管理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劉興旺 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興旺,男,1959年出生,湖南漵浦人,本科文化。1980年參加工作,1983年入黨。1983年任懷化地區財政局農財科副科長,1986年任地區財政局商貿科副科長,1988年任地區財政局商貿科科長,1995年任地區收費管理局局長,1999年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行政政法科、金融與債務科、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聯繫懷化工業園財政局。
譚子榮 黨組成員、副局長
譚子榮,男,1957年出生,湖南洪江人,本科文化,助理會計師。1980年參加工作,1985年入黨。1983年任懷化地區財政局企業財務科副科長,1988年任地區財政局企業財務科科長,1991年任地區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主任,1994年任地區財政局信託投資公司經理,2000年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教科文科、市國庫集中支付核算局、工資發放管理中心,聯繫懷化財校。
向發棟 黨組成員、副局長
向發棟,男,1965年出生,湖南沅陵人,本科文化,高級會計師。1985年參加工作,1993年入黨。1992年任懷化地區財政局預算科副科長,1995年任地區財政局預算科科長,2000年任市財政局總會計師,2002年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2009年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企業科、農業科、稅政法規科,聯繫懷化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向彩柏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向彩柏,男,1965年出生,湖南洞口人,本科文化,高級會計師。1988年參加工作,1997年入黨。1993年任懷化地區財政局會計管理科副科長,1995年任地區財政局會計管理科科長,2002年任市國庫集中支付核算局局長,2007年任懷化市財政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分管綜合規劃科、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國庫券推銷辦公室、財政票據中心。
張舉仁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張舉仁,男,1962年出生,湖南懷化人,本科文化,會計師。1982年參加工作,1984年入黨。1984年任新晃縣財政局副局長,1990年任懷化地區財政局信託投資公司副經理,1993年任地區財政局農稅科科長,1998年任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局長,2009年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分管會計管理科(函校)、市鄉鎮財政管理局、稅費改革辦公室、註冊會計師協會辦公室,聯繫懷化經濟開發區財政局。
易 俊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易俊,男,1968年出生,湖南辰溪人,本科文化,高級會計師。1991年參加工作,2001年入黨。1995年任懷化地區煤炭工業局徵收辦副主任,1997年任地區煤炭工業局企業管理科副科長,1997年至2002年任市財政局工業交通科副主任科員,2002年任市財政局產權科科長兼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公司經理,2003年任市財政局辦公室主任,2005年兼任市財政信息網路中心主任,2007年任市國庫集中支付核算局局長,2009年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人事教育科、對外經濟貿易科、紀檢監察室、離退休人員管理辦公室、工會、婦委會、共青團支部。
姚紹玉 行業工會主任
姚紹玉,女,1963年出生,湖南沅陵人,本科文化。1982年參加工作,1985年入黨。2002年任靖州縣財政局正科級幹部,2002至2003年任懷化市財政局黨委辦副主任(正科級)、市財政局教科文科主任科員,2003年至2009年任市財政局人事教育科科長,2009年任市財政局工會主席(副處級)兼人事科科長,2011年任行業工會主任兼人事科科長。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財政局設1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聞、安全保密、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接待、車輛管理、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計畫科(加掛市津貼補貼工作辦公室牌子)
研究國家、省巨觀經濟政策和財稅政策,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收集和分析國際國內財政經濟信息,為加強改進財政管理提供諮詢和參考;圍繞財政工作,組織開展有關財政管理政策、體制等重大課題研究;研究提出有關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編制全市中長期財政規劃;及時反映財政體制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承擔物價、移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負責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 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研究行政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和調整方案的設計;承擔行政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審批縣(市、區)津貼補貼及獎勵實施方案;指導縣(市、區)規範津貼補貼工作。
(三)稅政法規科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財稅法律法規,負責全市財政法制宣傳工作;負責稅政管理調研工作,分析反饋有關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稅源和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以及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文書的合法性審查和“三統一”工作;負責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檢查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市本級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
(四)預算科
研究制定地方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匯總年度全市財政預算;審核匯總基金預算、城建預算、社會保障資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地方政府債券預算;管理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總指標;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管理市級預備費;承擔市直部門預算布置、審核、批覆、調整及公用經費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制定地方財政轉移支付方案;辦理市與縣(市、區)的財政結算事宜;承擔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的具體工作;指導縣(市、區)預算管理工作。
(五)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制定會議費、差旅費等政府性開支標準,承擔市本級有關會議經費的審核管理工作;負責行政政法相關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六)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文物、廣播、體育、計生、檔案、科協、智慧財產權、文聯、地方志、社科聯、地震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執行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相關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負責市本級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
(七)經濟建設科
承擔交通、國土資源、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環保、糧食、供銷等部門和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擬定並組織實施財政性投資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國家投資建設項目財政財務管理;負責市本級城建項目資金管理的編制和執行;負責交通、國土、環保、糧食等部門基本建設(國債資金)、政策性補貼等專項資金管理,監督相關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和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八)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扶貧、畜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擬訂財政支農和財政扶貧政策制度及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支農專項資金、財政扶貧資金、特大防汛抗旱資金、農業救災防災資金。
(九)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藥監、殘聯及紅十字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社會保障資金(基金)支出;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市本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匯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企業科
承擔經濟和信息、安全生產、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研究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市財政支持有關行業的政策建議;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企業虧損補貼;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工作,負責有關市屬企業財務監管。
(十一)對外經濟貿易科
承擔商務、旅遊、外事僑務、貿易促進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商務、旅遊、服務業等專項資金並擬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的具體管理工作;審核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購匯人民幣限額。
(十二)金融與債務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金融巨觀調控、金融類企業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擔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的部門預算工作,參與制定地方金融工作管理的政策、制度,研究提出促進金融事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金融類企業的財務監管;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負責地方金融類企業的財政補貼和風險補償工作;組織實施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管理地方政府性債務;參與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融資管理工作;負責涉農等政策保險的相關工作。
(十三)資產管理與績效評價科(加掛市清產核資辦公室、市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牌子)
承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貫徹落實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監管等制度和辦法;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界定、資產清查、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等監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系統,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指導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產權交易事項;擬定資產清查的相關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除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監管企業以外的清產核資工作;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負責從經費角度對市直單位公務用車進行審核把關和預算安排;研究制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政策、制度和辦法,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組織實施市級財政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建立健全績效評價資料信息庫,研究績效評價結果套用,為制定財政政策和分配財政資金提供依據。
(十四)會計科
負責全市會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參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的具體工作;指導管理全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參與監管會計師事務所有關業務工作;聯繫會計學術學會等工作。
(十五)國庫科
負責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後國庫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市級財政收入的組織協調和全市財政收入調度工作;負責匯總編制全市財政收支旬、月報,分析、預測財政收支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匯總編制預算外收支季報及執行情況分析;負責審核匯總編制市級財政總決算和全市財政總決算;審核匯總編制市級部門決算和全市部門決算;負責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管理國庫資金,辦理市級預算繳、撥款;管理市級財政專戶資金,負責專戶資金的撥付及非稅專戶核算工作;組織實施國庫現金管理;負責實施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制定推進和完善國庫改革相關制度、辦法;審核批覆國庫集中支付用款額度;辦理財政直接支付業務;組織確定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負責國庫集中支付資金清算;負責新發地方債務的發放管理清收及核算工作;負責審計部門審計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有關財政收支情況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指導縣(市、區)財政國庫和集中收付管理工作。
(十六)監督檢查處
負責全市財政監督檢查;擬訂財政監督檢查制度和辦法,協調財政監督檢查與其他經濟監督的工作關係,研究擬訂強化財政監督檢查的建議或措施;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制度和財經紀律及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並依法做好違規款項的收繳入庫工作;提出完善財稅法規、財會制度和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監督檢查財政預算的編制與執行,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負責企業國有資本金和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對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審計機構的執業質量和註冊會計師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國有資產、地方金融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和政府債務收支行為等其他領域的監督檢查;受理違反財稅法規、政策、制度的重大舉報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局內各科室、單位執行財政財務法律、法規、政策及財政預算編制、執行、調整等情況,對違紀違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全市財政系統財政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七)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承擔財政培訓中心有關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總會計師1名,總經濟師1名,行業工會主任1名,監督檢查處處長(高配副處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5名。
其他事項
(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懷化市中心支行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發揮發展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我市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貨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二)原14名財政駐廠員機關事業編制改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只出不進,編制逐年核減,其中市財政局通過人員調整每年消化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