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仁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懷仁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懷仁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是懷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仁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 隸屬部門:懷仁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行政審批、政務改革、政務服務、政務信息管理和公共資源交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
  (二)統籌指導、協調、監督、推進全市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及全市政務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市政務改革和管理的調查研究,組織各部門落實市委、市政府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重大政務改革舉措。
  (三)負責推進全市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制定審批服務運行評價標準,規範政務服務行為,建立相應考核評價機制。
  (四)負責最佳化簡化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流程,全面推行“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對政務服務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
  (五)負責組織推進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具體工作。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管理工作。
  (六)負責推進全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負責行使相對集中的行政審批職權。負責指導市、鄉、村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
  (七)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監督、推進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統籌推進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
  (八)負責制定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服務標準體系,清理規範中介服務事項和機構。負責對進入政務服務平台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建立網路與實體相結合的“中介超市”,建設中介服務的信用體系,推進中介服務管理工作。
   (九)負責統籌推進全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承擔本級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體系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為政務服務平台運行提供保障。
  (十)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開展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監察。承辦、轉辦和督辦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投訴舉報,組織開展績效考核。
  (十一)負責承擔市人民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職責。
  (十二)承擔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規定,探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通過整合最佳化機構和職責,創新行政審批方式,提高審批質量和效率,不斷最佳化辦事創業和營商環境,促進投資創業快捷化、民生服務便利化、政府治理現代化。
  (十五)與市委編辦有關職責分工。市委編辦負責組織推進和完善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統籌協調權責清單管理和執行情況監督。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配合推進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具體承擔權責清單梳理規範、動態調整等相關管理工作。
  (十六)與劃轉事項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雙方建立審管銜接機制,具體職責分工見合作備忘錄。

內設機構

辦公室、行政審批管理股、政務信息管理股、政務改革管理股(政策法規股)、網際網路+監管股、黨務辦公室、行政審批一股、行政審批二股、行政審批三股、行政審批四股、行政審批五股。股級事業單位3個:市營商環境建設指導中心、市行政審批項目審勘服務中心、市行政審批檔案中心。

領導分工

局長:陳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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