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大同市平城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大同市平城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是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政務改革、政務服務、政務信息管理和公共資源交易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統籌指導、協調、監督、推進全區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及全區政務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開展全區政務改革和管理有關重大和長遠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相關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組織全區各部門落實區委、區政府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重大政務改革舉措。
(三)負責推進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制定審批服務運行評價標準,建立相應考核評價機制。負責最佳化簡化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流程,探索推進“不見面審批”、“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梳理編制公布“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對政務服務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規範政務服務行為。
(四)負責組織推進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區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具體工作。負責推進區級相對集中行政審批許可權改革工作,探索推行“大廳之外無審批”“一枚印章管審批”。指導鄉鎮(街道)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等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推動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打造基層“一站式”綜合便民服務平台,打通基層政務服務“最後一公里”。
(五)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監督、推進全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負責編制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目錄。負責整合建設和管理全區統一的綜合評價專家庫。
(六)負責制定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服務標準體系,清理規範中介服務事項和機構。負責對進入區級政務服務平台和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建設全區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
(七)負責統籌推進全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全區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承擔區級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管理、維護工作。統籌推進“網際網路+監管”、“智慧監管”政務服務平台建設。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匯集全區各級監管部門監管業務結果數據。負責對區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開展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監察。承辦、轉辦和督辦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投訴舉報,組織開展績效考核。
(八)負責統一管理政務數據,統籌規劃全區政務服務網路建設,統籌管理區直部門政務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和資金,推動實現全區域“一平台、一張網、一個庫”。
(九)承擔區人民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職責。
(十)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規定,負責在區政務大廳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對審批事項進行精簡、歸併、最佳化重組,以企業和民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最佳化再造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率,從機制上解決行政審批互為前置等問題,對各類審批事項,由所涉部門審批人員、首席代表審批、簽字後,統一加蓋“大同市平城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行政審批專用章”,取代各部門審批專用章,各審批部門對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負責推動“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負責推進“一網通辦”“全程網辦”等工作。
(十二)與區委編辦有關職責分工。區委編辦負責組織推進和完善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統籌協調權責清單管理和執行情況監督。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配合推進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具體承擔區級權責清單梳理規範、動態調整等相關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政務公開、信訪、突發事件處置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會議和理論學習,落實會議議定事項及“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統籌、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管理,人事、勞資、社保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和基本能力建設。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統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務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行政審批管理室(政務改革管理室)。負責政務服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工作。承擔區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具體工作。負責推進區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協調解決行政審批事項辦理中的相關事宜。負責清理規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所涉及中介服務事項及機構。負責對區級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督辦、監督和效能考核。指導鄉鎮(街道)政務改革和管理、相對集中許可權改革試點、推動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等工作。具體承擔權責清單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區政務改革和管理有關重大和長遠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政務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制度、標準和規範。組織實施並督促落實“放管服效”改革等重大舉措。承辦區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三)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室(政務信息管理室)。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的具體制度、規則和標準體系。負責編制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目錄。負責整合建設和管理全區統一的綜合評價專家庫。統籌推進全區公共資源全流程電子化交易體系建設。負責對行業主管部門履行公共資源交易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清理規範公共資源交易中介服務事項及機構。負責指導、協調和考評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工作。
統籌全區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和建設工作。承擔全區政務信息大數據、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全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和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統籌規劃建設、集約利用和管理。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建設全區政務服務平台“網際網路+監管”系統。負責匯集全區各監管部門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監管業務結果數據。負責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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