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應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應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在應縣縣委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於1993年與應縣

監察局合署辦公,主要工作職責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縣委加強全縣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內設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信訪室、案件審理室、宣傳教育室、黨風廉政建設室、執法監察室、糾正不正之風室。全委共有工作人員19名,其中大專以上學歷人員17名,受國家級表彰的勞動模範1名。

在書記李日明同志的帶領下,全委上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團結拼搏、與時俱進,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建立健全各項內部規章制度,規範人員執紀行為,堅持政治理論與業務知識學習培訓相結合,做到政治立場堅定,業務知識過硬,全力打造一支召之即來,來則能戰,戰則必勝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應縣紀委、監委全體人員正以空前高漲的工作熱情為全縣“實施五大戰略、實現全面振興”奮鬥目標的順利實施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所屬地區:應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重要的規章制度,協助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應縣大黃巍鄉紀律檢查委員會
(二)領導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紀委、監察部和省、市、縣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幹部和主要工作人員,縣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國務院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三)檢查和處理全縣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的重要的或複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四)負責調查處理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幹部和主要工作人員,縣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決定或建議對他們做出行政處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的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對全縣紀檢系統幹部進行業務培訓。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守法,為政清廉。
(七)調查全縣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和完善黨內法規、制度,擬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
(八)調查監察對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中出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制定地方行政監察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監督實施。
(九)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組織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鄉鎮紀委和縣派駐基層紀委、紀檢組、監察室的領導幹部進行考核。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紀委、監委授權和交辦的其它事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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