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的民族觀及其中國意義研究

憲法的民族觀及其中國意義研究

《憲法的民族觀及其中國意義研究》是2015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占榮。

基本介紹

  • 書名:憲法的民族觀及其中國意義研究
  • 作者:李占榮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12月
  • 頁數:267 頁
  • 定價:4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89003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學術界長期認為民族問題是社會問題的一部分,所以,在憲法中,將民族關係涵蓋在社會關係之中不予表述與規範。筆者論證了憲法應當表述與規範民族事項的必要性與可能性。另外,從當今世界各國憲法出發,對憲法實際上是什麼進行描述性的認識,同樣可以體認到憲法是規定公民、民族、國家,主權、民主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事項的載體。通過對憲法文本的比較,筆者發現,構建了主權民族的國家和未構建主權民族的國家對民族範疇的憲法表達與規範。最後筆者就我國自身遇到的問題進行了展開和論證,提倡將中華民族的概念入憲。

作者簡介

李占榮,甘肅慶陽人,法學博士,博士後,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理學、憲法學和民族法治理論。現任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兼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生導師、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理事、浙江省法理學法史學研究會副會長、浙江社會管理法治化協同創新中心主任。先後入選“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和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等省部級項目5項,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完成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教育部重大招標項目和各類橫向項目12項。出版《社會經濟的法律規制》(2001)、《民族經濟法研究》(2003、2009)、《當代中國經濟法理論的反思整合與發展》(2004)、《憲法的觀念世界》(2009)、《社會主義憲政的倫理價值研究》(2011)等著作。
唐 勇,浙江紹興人,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理學和憲法學。現任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講師,兼任國際體育法協會(IASL)會員、浙江省法理學法史學研究會理事。曾在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從事訪問學者研究。在International Sports Law Review,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等學術刊物發表論文。

圖書目錄

緒論
一、研究目的、現狀及意義
二、主要內容
三、基本思路與方法
第一章 民族範疇的憲法表述與規範:基於世界各國憲法文本的比較
一、憲法文本表述民族範疇的必然性
(一)憲法規定民族之範疇的必要性
(二)憲法規定民族範疇的可行性
二、構建了主權民族的國家民族範疇的憲法表達與規範
(一)基本上屬於單一民族國家民族範疇的憲法表達與規範
(二)事實上是多族群或多民族且構建了主權民族的國家
三、未構建主權民族的國家民族範疇的憲法表達與規範
(一)由多民族構成的聯邦制國家民族範疇的憲法表達與規範
(二)由多民族構成的單一制國家民族範疇的憲法表達與規範
第二章 民族範疇的憲理解釋
一、主權民族
(一)主權民族的涵義
(二)""族裔質性""分析範式
(三)族裔同質國家主權民族的憲法構建
(四)族裔異質國家主權民族的憲法構建
二、自決權民族
(一)自決權民族的涵義
(二)自決權民族的憲理解釋
三、自治權民族
(一)自治權民族的涵義
(二)自治權民族的憲理解釋
第三章 民族範疇的中國表達及其意義:基於調研的實證分析
一、民族平等的憲理
(一)民族平等的理論內涵
(二)民族平等的憲法規範
(三)中國民族平等的現狀分析
二、民族認同的憲理
(一)認同與民族認同
(二)民族認同的憲法規範
(三)中國民族認同的現狀分析
三、民族權利的憲理
(一)少數民族權利的理論內涵
(二)少數民族權利的憲法保護
(三)中國少數民族權利的現狀分析
第四章 ""中華民族""入憲
一、中華民族的歷史演變與入憲意義
(一)中華民族的歷史演變與現實構成
(二)""中華民族""入憲的意義
二、需要處理的幾個關係
(一)""人民""和""公民""之間的關係
(二)""民族""與""國家""之間的關係
(三)""人民""與""民族""之間的關係
(四)""民族""""人民""""國家""""主權""四者之間的關係
(五)憲法在兩個層次上使用""民族""一詞
(六)""民族""""人民""""國家""三者之間的關係
(七)""人民""""民族""""公民""三者之間的關係
三、""中華民族""入憲的方式
(一)範疇確立層次的""中華民族""入憲
(二)範疇內涵界定層次的""中華民族""入憲
(三)憲法規範構建層次的""中華民族""入憲
附錄:調查問卷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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