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證運輸貨物

憑證運輸貨物是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須經指定主管部門批准並出具證明方可運輸的貨物。在中國,這類貨物包括香菸、食鹽、木材、易燃易爆品、音像製品等。

轉關運輸貨物除特殊情況外,申請人應當是經海關核准、認可的報關單位,並由持有海關發給的報關員證書的人員向海關辦理申請手續。轉關運輸貨物未經海關許可,不得開拆、改裝、調換、提取、交付;對海關在運輸工具和貨物上施加的封志包括經海關認可的商業封志,不得擅自開啟或損壞。轉關運輸貨物必須存放在經海關同意的倉庫、場所。存放轉關運輸貨物的倉庫、場所的經理人應依法向海關負責,並按照海關規定,辦理收存、交付手續。海關需要派員押運轉關運輸貨物時,申請人應當按規定向海關繳納規費,並提供為執行監管任務必要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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