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農業農村局

慶陽市農業農村局

慶陽市農業農村局,是慶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陽市農業農村局
  • 局長:高世武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農業農村方針政策及國家有關“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體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牧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果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負責漁政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七)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管理全市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規監測、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指導農牧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
(十)負責全市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跟蹤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衣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對外交流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外援和援外項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關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動物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動物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機例,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接,形成監管合力。
2.與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職責分工。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服務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兩部門相互銜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規模養殖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承擔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職工保健及局屬單位、科室綜合考核。協調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承擔農牧業突發事件應急綜合協調管理工作。承辦新聞發布和政務公開工作。牽頭協調局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服務和接待工作。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負責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承擔綜合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局系統扶貧攻堅幫扶工作。
(二)人事科。承擔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崗位設定、幹部教育培訓、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農業涉外事務、出國(出境)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全市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高、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組織系統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工作。指導全市農業職業技能鑑定,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負責農牧行業人才引進工作。
(三)執法與質量監管科。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負責農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農業普法宣傳工作,集中統一行使法律法規賦予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的行政處罰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職能,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承擔行政審批綜合辦公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負責食用農產品、動物產品從種養環節到進入市場和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擬訂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工作。
(四)政策與改革科。統籌研究和組織制訂全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三農”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建議。提出全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指導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負責全市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專項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研究,規劃意見制定等工作。承擔農村“三變”改革有關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承擔農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家庭農場建辦、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起草業務類綜合性檔案、報告。承辦市委農辦日常工作業務。
(五)發展規劃科。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和功能區劃定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提出扶持全市農業農村發展投資、財政等政策和項目建議。編制市級農業投資建設項目、財政項目投資計畫,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跟蹤監督管理。組織局系統農業投資項目專項審計。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產業園區工作,承抱農業產業精準扶貧綜合協調工作,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負責全市農業農村經濟運行分析和監測。承擔現代農業協調推進、考核評價等相關工作。
(六)鄉村產業發展科(農產品加工管理辦公室)組織協調全市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全市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岡農業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農業農村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農產品對外貿易工作、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提出一二三產業結構調整、保護和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情況調度與分析,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承擔省、市重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申報、認定和監測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組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組織農業展會相關工作。
(七)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協調推進全市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落實美麗鄉村建設、廁所革命、風貌革命、垃圾革命等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承擔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銜接協調工作。負責農業農村方面節會、論壇、活動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八)科技教育科。承擔推動全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農業科技創新、產業技術、基層農技推廣等相關體系建設和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工作。指導生態循環農業、農村能源建設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節能減排工作。承擔外來物種管理,農業標準化、農業生產技術規範制修訂相關工作,指導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識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農業行業學會工作。
(九)種植業管理科。起草全市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布局調整、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工作和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設施農業、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植物檢疫有關工作,起草全市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秸稈綜合利用、廢舊農膜回收及尾菜處理工作。
(十)畜牧漁政管理科。起草全市畜牧業、飼料飼草業、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和建議。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和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工作,組織牧情調度。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起草全市畜禽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種齋禽執法管理和種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商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起草全市漁業發展政策、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開展漁政監督管理,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一)農田基建管理科。提出農田基本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貫徹實施耕地保護政策。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施測土配方肥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和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二)鄉村建設管理科。負責提出全市鄉村建設相關政策建議,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公共服務體系、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起草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配套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負責農村村級公益設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崗位管理協調和管護機制建設。

現任領導

黨組成員、局長:高世武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恢
黨組成員、副局長:胡開陽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祁涵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曉林
副局長:楊宏睿、周磊(掛職)
總農藝師:羅康寧
調研員:徐五平
副調研員:李春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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