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谿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慈谿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慈谿市地方政府主管食品藥品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慈谿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地區:慈谿市 
  • 職責: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慈谿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甬黨辦〔2011〕27號),設立慈谿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綜合協調食品安全和主管全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市衛生局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管的職責。
(二)增加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寧波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本市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三)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實施管理、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寧波市有關食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管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相關的工作規則、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協調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價體系建設;參與制定食品地方標準和食品檢驗規範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標準實施管理;開展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預測及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食品安全信息並定期向社會發布。
(三)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標準和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風險監測,制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抽驗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生產、流通的監管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法定標準及質量管理規範;擬訂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監督抽驗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相關的質量管理規範。
(六)負責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行政許可,以及藥品經營(零售)和第二、三類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除外)經營等審批工作,承擔省局、寧波市局組織縣(市、區)局實施的行政許可有關工作。
(七)負責實施國家藥品、醫療機構製劑、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的法定標準;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法定標準和產品分類管理目錄;依法受委託承辦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和經營企業現場審查等管理工作。
(九)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戒毒藥品和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
(十)依法組織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等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舉報、投訴、廣告監測、監督抽驗工作。
(十一)依照法定職責處置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突發事件。
(十二)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及餐飲服務環節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和教育培訓。
(十三)運用監督管理手段,配合巨觀調控部門貫徹實施國家食品藥品產業政策;組織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承辦文秘、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信息、新聞宣傳、電子政務等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和統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後勤保障、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幹部人事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管有關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和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以及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審查;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和執法證件的核發;依法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行政賠償等相關事項;組織調查研究、規範並實施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行政許可及政務公開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協調監察科
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參與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與管理,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年度監督和食品檢驗計畫並監督執行,定期分析評價食品安全狀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處理、聯絡機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組織查處食品安全事故。
(三)餐飲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省、寧波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政策、規範;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測與評價、風險預警與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不含流行病學調查);發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信息;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許可的現場核查和衛生監督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性和不良反應監測。
(四)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法定標準;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和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目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受委託實施醫療器械生產質量體系考核和產品真實性核查;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制度;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藥源性興奮劑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根據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上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的委託,行使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藥用輔料、藥品包裝材料研究、生產、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行政審批受理的有關工作;協助實施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相關工作;負責醫療行業特有工種技能培訓與認定工作的管理;承辦上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委託的其他審批事項。

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中層領導職數6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和領導配備等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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