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谿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48號)和《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寧波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實施意見》(甬政發〔2014〕1號)精神,設立慈谿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簡稱“市質監局”)。市質監局是主管全市質量、標準化、計量、合格評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並行使執法監督職能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慈谿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成立年份:2014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48號)和《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完善寧波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實施意見》(甬政發〔2014〕1號)精神,設立慈谿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簡稱“市質監局”)。市質監局是主管全市質量、標準化、計量、合格評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並行使執法監督職能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以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行政許可工作,劃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省、寧波市政府和慈谿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寧波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政策,擬訂相關草案和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市質量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產品質量狀況,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推進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
(三)負責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指導協調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負責地方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全市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五)負責全市合格評定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
(六)負責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本轄區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一般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監察和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辦理特種設備的使用登記;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發證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依法查處質量違法行為;按照分工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負責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投訴、申訴和舉報工作。
(九)負責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的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指導相關學會、協會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質監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承擔文秘、宣傳、檔案、機要、保密、收發、信訪、政務信息和電子政務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工作;負責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承擔行政後勤、保衛、基建等事務工作。
負責幹部管理、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黨群等工作。
(二)法制科(行政審批科)
貫徹執行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推進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行政複議答覆、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簽發、計量標準器具核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計量檢定人員資格核准等許可;受委託承擔受理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的申請;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
(三)質量與標準計量科
組織實施質量、標準化、計量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名牌戰略和標準化戰略;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協調名牌評價工作;研究分析報告區域產品質量狀況,制定實施質量發展規劃,推進質量發展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開展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實施強制檢定;組織建立本市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管理和監督企事業單位的最高計量標準;組織計量授權;組織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的市場計量行為。
(四)產品質量監督稽查科
組織實施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下同)質量監督抽查制度;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監督檢查後處理工作;承擔本轄區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按規定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實施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負責區域性和行業性產品質量整治;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依法查處質量違法行為;按照分工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組織實施合格評定、認證認可等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落實技術機構建設規劃;負責管理本系統科技成果評審獎勵等工作;承擔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人員編制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政編制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7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3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和領導配備等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