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谿市醫療保障局

慈谿市醫療保障局

慈谿市醫療保障局,是慈谿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慈谿市醫療保障局
  • 隸屬:慈谿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寧波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發展工作規劃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貫徹落實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三)組織制定並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支付標準和收費等政策。貫徹執行動態調整機制、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五)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指導監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和維護。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落實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深化醫療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深化“智慧醫保”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加強醫保與分級診療、價格、控費、簽約服務等政策銜接,發揮醫保槓桿作用。
(十)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加快推進數據互聯互通,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法規人事科牌子)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協助局黨組做好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承擔教育培訓、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掛醫藥服務管理科牌子)
擬訂醫療保障發展工作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貫徹執行醫保目錄、支付標準、關係轉移接續等醫療保障政策、制度。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和結算辦法。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承擔全市醫保經辦事項的審核。協同相關部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三)基金監管科(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牌子)
組織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收費等政策,實施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標準及結算辦法等相關政策,指導監督招標採購行為。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推進“智慧醫保”建設,組織開展數據分析和監測利用。
(四)慈谿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根據本市醫療、生育保險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做好具體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參保登記和擴大覆蓋面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管理和關係轉移接續工作;負責全市醫療救助經辦工作;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以及公務員醫療補助金、大病保險金、醫療救助金等各項基(資)金的收支核算和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相關基(資)金預算草案的編制工作;負責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相關的就醫管理、醫療費用審核及費用結算支付工作;負責審定全市參保人員的參保資格、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標準和退休人員參保繳費年限;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化管理;負責基本醫療保險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立、完善、維護和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對定點醫藥機構貫徹落實基本醫療保險政策以及基層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政策諮詢、宣傳教育工作。
(五)慈谿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管理中心
根據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做好具體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收支核算和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相關基金預算草案的編制工作;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的就醫管理、醫療費用審核及費用結算支付工作;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化管理;負責基本醫療保險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建立、完善、維護和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對定點醫藥機構貫徹落實基本醫療保險政策以及基層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和政策諮詢、宣傳教育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王建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