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入和新增的職責
1.將原市經濟發展局的職責、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職責和市科學技術局的信息產業、信息化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增加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寧波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本市政府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1.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工作的職責。
2.節能降耗綜合協調、監管和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職責。
3.工業經濟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相關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工作目標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外經貿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開展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和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
(三)負責推進全市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引導投資方向,負責指導全市新興產業培育和企業技術改造,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最佳化全市產業布局;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指導工業設計工作。
(四)推進全市節能降耗和能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推進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負責全市(除交通、建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負責能源利用監察(監測)和執法工作;協助全市電力運行相關工作。
(五)負責系統內的行業管理,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指導現代企業制度和企業管理創新建設;依法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
(六)負責全市對外經濟貿易管理,促進外經貿發展方式轉變;組織參加境內外各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負責公平貿易工作,促進對外貿易安全;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做好外商投資的審批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依法監督和管理境外經濟合作項目;指導國際服務貿易工作,促進服務外包發展;協調促進全市外經貿公共服務體系(平台)建設和外經貿便利化工作;指導全市外經貿中介機構及相關社會團體工作。
(七)負責全市信息化和信息產業管理工作。重點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的融合,推動軟體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開展信息化的對外合作交流;推動社會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工作。
(八)負責全市國內經濟合作工作;牽頭組織協調本地企業參與重大經濟合作和交流活動;協調區域經濟合作;會同有關部門幫助指導全市企業拓展國內市場,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和企業參加寧波市外大型經貿活動和展會。
(九)承擔市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辦公室、市淘汰提升落後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家電科技城(會展中心)管理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老幹部服務中心牌子)
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協調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事項和綜合性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檔案、考核、機要、保密、財務管理、議(提)案辦理;負責機關網站、計算機網路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負責機關黨建、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隊伍建設、信訪等工作;參與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機關管理制度;編輯《慈谿工業》。
(二)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外經貿運行態勢,開展重點行業企業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組織調研分析經濟運行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起草季度和年度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做好產業安全數據報送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產業損害預警調研;研究擬訂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和行業龍頭企業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聯合、兼併、重組;推進工業企業品牌經濟和市場行銷網路建設;負責工業經濟綜合信息平台建設;配合開展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三)技術改造與進步科
承擔全市產業轉型升級工作,研究擬訂重點產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企業投資政策,負責全市工業新興產業培育和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工作;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指導和協調全市試產新產品、企業技術中心、重點技術裝備研製、製造業科技成果產業化等工作;指導產業基地和工業集聚區推進工作,負責產業基地申報、協調管理工作,參與工業集聚區規劃、布局、產業功能定位;負責工業設計與創意產業管理工作;推進軍民結合產業發展;承擔市工業轉型升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新興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行政審批科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擬訂和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及審批標準;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外貿外經項目行政事項的認定、審核、審批及非行政審批事項的備案;按照許可權依法審批核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及相關企業進口設備和技術進口企業所得稅的減免事項;牽頭做好外商投資聯合年檢工作;負責全市(除交通、建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承擔企業法律顧問註冊備案審核工作;定期對行政審批事項及其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負責本系統依法治理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五)能源綜合利用科
落實全市節能降耗工作;綜合協調全市淘汰提升落後產能工作,制定淘汰提升落後產能工作計畫,實施上級明令淘汰目標任務;指導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新能源推廣的套用和管理;負責資源綜合利用初審;節能產品初審;參與全市(除交通、建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並負責節能項目評審工作;指導能源利用監察(監測)和執法工作;負責全市電力相關協調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辦公室和市淘汰提升落後產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企業指導科
指導、推進、協調政府服務中小企業發展工作;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扶持和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負責國家、省、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項目工作;指導和推進企業管理創新;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和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培訓規劃及政策措施;指導和培育企業管理諮詢、培訓等中介服務機構,認定企業管理諮詢資質;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工作,開展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國際合作培訓與交流;牽頭管理系統內行業協會工作;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
(七)信息化管理科
負責全市信息化和信息產業的管理工作。牽頭擬訂信息化發展規劃和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的融合;負責軟體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軟體產業發展,推進軟體產業基地和孵化器建設,開展軟體行業統計;開展信息技術的對外合作交流,推動信息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推廣;開展信息化培訓,培養和引進信息化人才,協助做好計算機及軟體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市社會信息化的推進工作,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做好智慧城市建設相關工作。
(八)外貿外經科
負責全市對外經貿工作日常管理;開展對外經貿政策調研,提出相關扶持政策建議;組織做好境內外各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覽會;負責出口品牌和進出口基地建設;貫徹實施科技興貿和市場多元化戰略,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研究推廣貿易新方式,推進電子商務;負責公平貿易工作,協調指導有關產業安全工作;依法監督和管理境外經濟合作項目;推進對外經貿公共服務體系(平台)建設;負責各類對外經貿專項基金等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做好協調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與外經貿工作有關的事項,促進外經貿便利化;指導全市外經貿人才隊伍建設;做好與國家有關進出口商會等機構的工作對接;組織對外經貿考察活動;做好年度有關對外經貿考核和扶持政策的兌現工作。
(九)經濟合作科
負責做好全市經濟合作工作;指導全市外來投資工作;做好外商投資管理工作;落實做好上級有關服務外包工作的各項具體事務;指導本地企業參與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崛起和省內“山海協作工程”工作、負責接軌上海參與長三角合作交流工作;協調區域經濟合作;負責本地企業合作項目的調研篩選、對接服務和檢查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幫助指導我市企業拓展國內市場,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和企業參加寧波市外大型經貿活動和展會。負責開展我市經濟合作工作的調研、信息收集發布、統計匯總和考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外地有關經濟技術合作代表團的項目洽談組織和相關的來訪接待工作;承擔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日常事務。
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行政編制2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中層領導職數12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和領導配備等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慈谿市支會(中國國際商會慈谿市商會)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代管。
(二)市能源監察大隊為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依法承擔對用能單位執行節能(能源)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執法監督檢查,受理違法、違規用能案件舉報,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用能行為;負責節能產品與節能服務的市場監管,對全市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進行監察;承擔對重大用能項目投產竣工驗收中節能評估落實情況及能耗指標達標的監督管理。機構級別為股(科)級,人員編制5名,領導職數1名。
(三)市家電科技城(會展中心)管理辦公室承擔市家電科技城(會展中心)管理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設主任或副主任1名,可享受中層相應待遇。
(四)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人員編制事宜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