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谿市營商環境投訴監督中心

慈谿市營商環境投訴監督中心是慈谿市委、市政府統籌全市行政執法監督、檢察法律監督和紀檢監察監督中有關營商環境投訴監督職責的議事協調機構,受市委政法委領導,由市檢察院代行日常運行管理職責,辦公地點設在市檢察院。

主要職能,投訴範圍,投訴材料要求,

主要職能

一、受理市場主體反映的各級機關或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職或不正確履職,影響營商環境的問題;
二、辦理與營商環境有關的行政執法違規違法,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及行政訴訟違法,黨員及公職人員違紀違法投訴事項;
三、對涉及營商環境的重大疑難複雜投訴事項,組織有關責任單位召開聯席會議,集體商議協調解決;
四、對有關單位和個人辦理、答覆投訴情況開展督查、回訪、測評工作,建議有關單位進行核實並依法追責問責;
五、對市場主體投訴集中的重點領域,協調有關單位開展聯合執法監督檢查;
六、對全市營商環境投訴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供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七、提供投訴、受理、調解、反饋等相關服務,方便市場主體投訴。

投訴範圍

慈谿市營商環境投訴監督中心的投訴範圍主要包括三大類:行政執法監督類、檢察法律監督類、紀檢監察監督類營商環境問題的投訴。屬於民事糾紛的、已經被其他單位受理的、無明確投訴對象及具體訴求的、沒有新的證據重複投訴的、其他不符合投訴受理條件等五種情況則不屬於受理範圍。

投訴材料要求

一、明確的投訴對象;
二、具體的問題、訴求和理由;
三、必要的證明材料;
四、投訴人真實姓名、地址、聯繫方式等基本信息;
五、投訴材料應當真實、合法、充分,並經投訴人簽名或者蓋章。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