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要討論的認識是純粹而又理想化的。自然而然地,它應從感知出發。其實,“感知”這個詞就道出了其全部,它有兩個詞組成,即“感”與“知”,無需其他,這兩個詞就構成了認識的基礎。這裡要談的發現就是認識的“感知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感知說
- 解釋:“感”這個詞理解為“所感到的”
- 解釋:“感性”或“感到”
- 解釋:“知”這個詞理解為“所知道的”
感知說的含義,感知說的屬性,感性和知性,意識與意識所指,感知說的真相,
感知說的含義
“感”這個詞可理解為“所感到的”,“感性”或“感到”,相應的,“知”這個詞可理解為“所知道的”,“知性”或“知道”。有了感性,便能感到意識,意識就是所感到的;有了知性,便能知道意識所指,意識所指就是所知道的。可以感到什麼?全是意識;可以知道什麼?五花八門,不過全可叫“意識所指”。那么,什麼感不到?有兩種可能,可以是意識,也可以是意識所指。顯然,例如某個物體是不能被感到的,感到的是其意識(稱其概念也行,用“某個物體”表示)。物理空間與時間也是感不到的,感到的仍是其意識。還有其他不一一例舉。不過,顏色,聲音等可被感到,因為某個具體的顏色或聲音就是一個意識。由此可知,感性作刪試戰用於意識,知性作用於意戒婚槓識所指。但所知道的必不超過所感之所指(即意識所指)的範圍,且所知的必定是所感之所指。
感知說的屬性
毫無疑問,根據神秘而又充滿智慧的理性(用於直覺判斷),可以這樣說,認識是感知的結果,認識的發生有賴於感知的發生。於是,我就說認識的基礎便是感性和知性。我把它們認作是心靈的屬性,當然不是唯一的兩個屬性,它們對應著心的兩種活動能力。心靈的存在是下面討論的前提。
感性和知性
我在這裡只談感性和知性,不談心靈,也不談什麼是認識。有了感性,心便能夠感到意識,而意識是一個大的集合,其中包含了各種各樣的意識元素,例如:“物質”,“紅色”,“某種美妙的聲音”,“自我”,“某種感覺”,“他人”等等。因此可以這樣說,意識包含了感到的一切,裡面某個元素也都能被感到,但並不一定實際發生。每個心感到的意識也不同。就我而言,我感到的意識就構紙屑笑成了我的“經驗“。實際上,意識本身不過是相當於符號而已,就像計算機的數據。通過知性,心才能賦予它意義,這樣,心才能區分開每個意識,所謂知道其所指。很顯然,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智慧型。舉個例子,我們知道物質是什麼,知道什麼是紅色頸抹乘循,知道聲音,知道自我,知道他人等。也就是能區分開物質與顏色與聲音與自我與他人等等。真不知該怎樣說的更清楚,希望讀者全都領悟了。換句話說,機器顯然是不知道數據的意義的,除非它具有真正的智慧型(不是人工智慧),也就是知性。當然,他也沒有感性。說機器的事不過是做個比喻而已。其實,用文字更能說明問題,一個識字的人知道文字所表達的內容,不識字的人只能看到這些字。這裡不識字的人就相當於只擁有感性而不具備知性。這也只是打個比方。
對於我們所進行的活動,顯然可以概括為感知及其他心的活動,我們所得到的只有認識等精神的產物,這一點毫不誇張,這就是充滿理性的真相。以此,讓我來定義一下生死。生嚴格指感知在活動,即心有感並知;死指相反的情況。所以,我們睡著了就大致與死無異。而當通常所說的身體死了,若心仍能感知,那么,我們還沒死。可其中有個問題,讓我很困惑,既然睡了無感知(不包括做夢在內),那我怎么知道究竟睡了沒有,僅僅只是相信已睡過了,不能直接知道。
意識與意識所指
至於意識與意識所指,這是個重要話題,它是我的討論從認識論過渡到本體論的橋樑。首先說,意識是存在的,這是理性所能保證的。既然存在,至少可以得出它是世界一部分這個結論。不用我多說,世界就是存在的一切,它是真實的。可意識所指(不包括意識),理性不能保證其的真實性。例如物質,或者說某個物體,他人等等。特殊地,有些意識所指指向自身(它們不能互指),也是意識,那么顯然它也是存在的,稱它為親知的。親知的就是指那些感性與知性同時作用的意識,也是意識所指。例如:自我,台戰煉凶某種聲音,某種感覺,某種顏色等等。有那些僅全灶被感到的意識(其所指不知)存在嗎?誰知道呢,因為既然不知,那就不能確定是否感到了。
在這裡,我也同樣地不迴避這個問題,那就是,既然意識所指存在性不能判斷,它可以不存在,那么意識又指向什麼呢?存在的怎樣與不存在的相對應呢?也就是,假設心所知道的不存在,那心又知道什麼呢?心怎么能知道不存在的東西?這讓我無法理解。也就是,不存在的東西之間也可區分嗎?不可思議。——如果不先區分意識所指,又怎么區分相應的意識呢?理性給不出答案。
感知說的真相
由此可見,理性中存在著衝突,我們常可以通過理性得出矛盾的結果。這讓我相信,實際中的存在結構並不是自然的,也就是可以理解的或可知的。那世界只好是超自然的和神秘的,也就是根本上不可理解的和不可知道的。不可理解指的是其中籤多少存在矛盾;不可知指知性並不作用到全部,例如:我們不是道心靈的本質是什麼,欲望是什麼,意識的組織結構,它們來自哪裡,命運究竟是什麼,還有很多無法解釋的東西,它們的解釋都是不知的。在理性中,矛盾不可避免,世界因而不等同於自然界,除非世上的事物符合理性且都可知。矛盾意味著不合理性。也就是,理性自己否定了自己。這就造成了超自然。認識的局限又造成了神秘。
在這裡,我也同樣地不迴避這個問題,那就是,既然意識所指存在性不能判斷,它可以不存在,那么意識又指向什麼呢?存在的怎樣與不存在的相對應呢?也就是,假設心所知道的不存在,那心又知道什麼呢?心怎么能知道不存在的東西?這讓我無法理解。也就是,不存在的東西之間也可區分嗎?不可思議。——如果不先區分意識所指,又怎么區分相應的意識呢?理性給不出答案。
感知說的真相
由此可見,理性中存在著衝突,我們常可以通過理性得出矛盾的結果。這讓我相信,實際中的存在結構並不是自然的,也就是可以理解的或可知的。那世界只好是超自然的和神秘的,也就是根本上不可理解的和不可知道的。不可理解指的是其中存在矛盾;不可知指知性並不作用到全部,例如:我們不是道心靈的本質是什麼,欲望是什麼,意識的組織結構,它們來自哪裡,命運究竟是什麼,還有很多無法解釋的東西,它們的解釋都是不知的。在理性中,矛盾不可避免,世界因而不等同於自然界,除非世上的事物符合理性且都可知。矛盾意味著不合理性。也就是,理性自己否定了自己。這就造成了超自然。認識的局限又造成了神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