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土地同盟

愛爾蘭土地同盟,愛爾蘭農民爭取土地改革的組織。1879年8月,原芬尼社領導人達維特創辦土地同盟。各地亦紛紛建立土地同盟,並得到帕內爾的支持。10月在都柏林舉行全國土地同盟大會,建立“愛爾蘭土地同盟”,帕內爾任主席,達維特任名譽書記。參加者多為佃農,也有前芬尼社成員、破產的中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等。要求實行合理地租,土地自由買賣等,並將爭取土地改革的農民運動與民族解放鬥爭相結合。次年領導“杯葛”(抵制)運動,反對地主將拒交不合理地租的佃戶驅逐的行徑。1881年英國議會通過格拉斯頓政府提出的《愛爾蘭土地法案》,規定公平地租、固定租期、自由出售土地承租權的原則,遭到同盟反對。同年10月,帕內爾等人被捕,1882年,帕內爾與政府簽訂協定,同意不使用暴力手段,將同盟活動納入合法範圍。後英政府多次頒布有關土地購買的法令,1903年頒布的《愛爾蘭土地購買法》(《溫德姆法》)規定以向地主提供額外津貼的方法鼓勵其將土地出售給佃戶,使愛爾蘭土地問題得以基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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