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縣醫療保障局

惠水縣醫療保障局

惠水縣醫療保障局是惠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惠水縣醫保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和縣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水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惠水縣紙酒大道政務服務中心七樓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省州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政策、規劃、標準和部門規章。
(二)監督管理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省州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貫徹執行動態調整和區域平衡機制、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大病保險、高額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組織實施省州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貫徹執行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監督實施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指導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平台建設。
(七)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監督實施離休人員等特定人員醫療保障待遇相關政策。
(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省州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二)職責調整。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原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劃入縣醫保局。
(十三)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十四)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組織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高額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制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領導分工

惠水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李瓊書
領導分工:主持惠水縣醫療保障局全面工作,主抓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組織人事等工作。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履行機關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意識形態和網路意識形態等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
惠水縣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龍振超
領導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抓好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政工人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保障、信息宣傳、多彩貴州文明行動、文明創建、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掃黑除惡、深化改革、小康創建、污染防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密、消防、民族宗教、法治政府建設、禁毒、統計、公平競爭審查、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及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綜合科,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履行機關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安全、信訪、意識形態和網路意識形態等工作“一崗雙責”。
惠水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徐婷
領導分工:協助局長抓好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工作,負責醫療保障業務政策制度改革、醫保業務權責清單、醫保基金監督、醫保政策法規、行政執法、醫藥服務管理、醫保業務審計、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工會、醫保中心相關業務工作。分管業務科、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完成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履行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安全、信訪、網路輿情等工作“一崗雙責”。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承擔軍民融合、扶貧開發、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相關工作。
負責編報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負責局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人才隊伍建設、目標績效、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推進信息化建設。負責組織指導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機關黨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
負責醫療保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省州醫療生育保障籌資、待遇和審核政策,貫徹執行城鄉醫療保障制度、大病保險、高額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負責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監督實施離休人員等特定人員醫療保障待遇相關政策。負責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負責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承擔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二)業務科
組織實施國家、省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外的地方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組織實施省州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負責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組織實施省州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監督實施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配送以及結算管理政策,指導集中採購平台建設。負責開展參保人員申請門診特殊病資格的專家評審工作。負責商業保險公司承辦政府醫療保險相關業務的管理工作。
負責編制全縣城鎮職工醫療保障基金、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職工生育保險基金、城鄉醫療救助資金預決算建議草案。負責與同級財政部門協調配合承辦中央和省州縣財政相關醫療保險補助資金的核算、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執行各項醫療保障基金、城鄉醫療救助資金預決算、醫療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統計制度,規範各定點醫療機構基金財務經辦管理工作。負責統籌全縣醫療保險基金核算、存儲、劃撥、調劑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管理全縣離休人員等特定人員的醫療保障資金核算、劃撥工作。負責管理承保全縣職工高額保險、城鄉居民大病補充保險的保險公司資金核算、劃撥工作。負責管理全縣異地就醫費用清算、劃撥工作。負責全縣醫療保障數據的採集、統計分析及管理工作。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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