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惠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惠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惠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惠水縣城市管理局牌子。

惠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和縣委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的集中統一領導。

局長是梁貴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縣漣江街道南苑花城三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單位:惠水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縣關於綜合行政執法的有關規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制定全縣綜合行政執法領域方面的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負責全局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
(二)承擔城市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市政設施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職責,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園林綠化、市政公用和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及城鎮燃氣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職責,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組織綜合行政執法等方面的專項整治和重大執法活動,查處違法案件;受理違反綜合執法等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組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負責綜合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辦理。
(五)依照市容環境衛生和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和城市綠化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六)依照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市政設施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七)依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八)依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施工噪聲污染、餐飲業油煙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的行政處罰權。
(九)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廣告管理規定,占用城市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違法經營等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依照公安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侵占城市道路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一)依照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違反水務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二)依照食品藥品監管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三)依照發展改革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違反發展改革(不含價格)等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四)依照經濟和信息化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違反經濟和信息化(含工業)等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五)依照人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違反人防管理等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六)依照殯葬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違反殯葬改革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七)依照防震減災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違反防災減災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八)依照法律法規要求,做好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審批和監管工作。
(十九)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領域、本行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
(二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一)職責調整情況。將發展改革(不含價格)、經濟和信息化(含工業)、人防管理、殯葬改革、防震減災等執法職責交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行使。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住建、水務、民政、市場監管、工信、發改等與綜合行政執法局實行跨部門綜合執法的,應由職能部門承擔行政管理職責,不能交由綜合行政執法局行使;明確由綜合行政執法局行使的執法職責,相關職能部門不再行使,部門管理職責不隨執法許可權轉變而改變。各職能部門和綜合行政執法局之間要實行共享有關業務信息,統一歸集、交換和共享行政審批和執法監管信息,實現行政許可、日常監管、行政處罰信息實時流轉、實時抄告、實時監控、實時留痕。嚴格責任追究,因銜接不暢或不作為影響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領導分工

惠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 楊洪偉
領導分工:主持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全面工作。主抓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主管人事政工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國有資產管理、精神文明建設、重大風險防範、文化產業、衛生健康、幹部監督管理、機關效能建設、統計、綜治、工會、婦女、計生、創衛工作。具體分管綜合科,負責所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 
惠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羅先豪
領導分工:負責城市管理工作中城市精細化管理、安全生產、財務、化債、普法、消防、執法、廣告設定審批工作等工作。具體分管法規科、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聯繫蘆山、王佑、擺金、雅水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負責所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在局黨組的安排下完成臨時交辦的工作。 
惠水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陳東升
領導分工:負責城市管理工作中智慧城市建設、督察督辦、掃黑除惡、信訪、維穩工作。具體分管綜合服務中心、信息科,聯繫羨塘、好花紅、斷杉、崗度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負責所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在局黨組的安排下完成臨時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加掛財務室牌子)
負責機關公文處理,指導和審核所屬單位的公文規範製作及印發;負責機關日常事務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的重大決定、工作決策、領導的批示等進展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跟蹤督辦;負責參與制定全局工作計畫和遠景發展規劃;負責各項工作目標考核的資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和政治思想工作,落實黨內生活制度;負責組織人事考核、幹部任免、人員調動手續辦理、人事檔案、機構編制、職稱管理工作;負責信息收集、編髮,兩代表一委員建議意見辦理跟蹤督辦等工作;負責效能監察和考評考核工作;負責單位的後勤保障工作和資產管理、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財務審定、政府採購和年度預算決算;負責處罰票據、罰沒收繳管理;負責綜合執法相關經費的測算、計畫安排、使用監督;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服裝標識、專用裝備器材及辦公設備設施的計畫、配置、維修、保養等後勤保障管理工作。
(二)法規科
負責宣傳和貫徹落實綜合行政執法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擬定綜合行政執法權責清單、執法程式、執法文書、行業標準等規範性檔案;承擔綜合行政執法領域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辦理;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查、評審和案卷的歸檔管理工作;組織事中事後監管標準、程式、制度及機制建設。
(三)信息科(指揮中心)
負責受理違反涉及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案件的舉報、投訴、擬辦、轉辦、督辦工作;藉助相關監控系統,整合建立數位化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台,承擔綜合行政執法指揮中心的運行、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相關管理部門和行政相對人信息庫建立、管理工作,做好相關案件的協調溝通,信息反饋工作;負責城市區域範圍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環境衛生、城市燃氣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檢查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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