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2019年5月15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的規定,現公布惠州市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統計數據時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州市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惠州市水利局 
 2019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宗,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1宗,已按時受理並依法答覆;2019年度,我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1
1
規範性檔案
10
10
32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35
增加6
41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0
0
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12
減8
4
行政強制
13
減10
3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92
增加1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67
1042.49萬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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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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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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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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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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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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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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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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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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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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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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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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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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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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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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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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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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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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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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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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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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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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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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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按照新條例工作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比上一年度在公開內容的深度和廣度上有一定的進步,但在內容細化上有待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下來,我局將認真貫徹新條例要求,紮實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相關人員業務培訓,強化工作人員的政務公開意識;
  (二)進一步合理擴寬政府信息公開範圍,豐富公開內容;
  (三)在工作組織和工作機制建立上,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及時改進不足,逐漸完善,達到規範化、制度化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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