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供銷合作聯社

惠州市供銷合作聯社

惠州市供銷社是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的正處級建制事業單位。內設有辦公室、人事保衛科、綜合業務科、財務審計科、基層指導科、企業管理科、農資監管科、黨委辦公室等共8個科室;業務指導惠城區、惠陽區、惠東縣、博羅縣、龍門縣等5個縣(區)供銷社和鄉鎮一級78個基層供銷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州市供銷合作聯社
  • 隸屬:惠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以及上級社有關農村方針政策、法規,並組織檢查監督實施;
(二)負責研究制訂全市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
(三)按照市政府授權對全市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儲備、供應和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四)維護全市供銷社的合法權益;
(五)指導全市供銷社業務活動,引導農民發展商品生產,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六)指導企業加強管理,扭虧增盈,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七)組織指導本系統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八)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
(九)代表全市供銷社向上級供銷社匯報工作和參加國內外各項合作活動;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市社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促檢查落實;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協調內外部各部門的工作關係,制定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接待、政務信息和通訊報導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愛國衛生、房管、房改工作。
人保科:負責市社機關和市直屬公司的人事與機構編制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職業技術教育和普法宣傳教育;負責市社機關及其內設公司的勞動工資、福利管理和信訪工作,指導本系統勞動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推薦及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指導、檢查直屬單位的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市社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綜合業務科:負責研究擬定市社業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市場建設規劃;負責指導本系統為農服務工作,總結和推廣供銷社為農服務的經驗,負責組織、協調化肥、農藥、農膜等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儲備.並研究提出農業生產資料供需平衡、購銷計畫及流通和價格的建議;組織編制本系統科技、工業發展和技術改造方案,指導本系統科技和工業的管理工作。協調本系統引進外資、引進技術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指導農民科技知識普及和科技興農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倉儲業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匯總統計報表,組織對農村市場的分析和預測預報;認真貫徹上級有關物價政策,指導本系統的物價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的質量、標準和認證工作。
財務審計科:負責組織本系統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稅務、信貸的法規、制度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本系統財務、會計工作;匯總本系統的財務報表及做好財務分析;負責制定本社及其內設公司財務會計制度,並組織實施和檢查督促,負責本社及內設公司的資金籌措、調劑,協助領導把好投資決策的財務關,負責下屬企業的內部審計;管理專項撥款資金、合作基金和社有流動資金,組織資金調劑,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社有資產,擬定供銷社盈餘分配製度.指導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財務計畫。
基層指導科: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有關農村經濟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全市縣以下供銷社的體制改革;監督檢查下級社執行國家法規的情況,指導基層供銷社企業管理和建設工作。不斷完善基層供銷社人、財、物等項管理制度;指導協調本系統歸口管理的集體商業工作,依法維護供銷社的合法權益。
企業管理科:指導本系統直屬企業經營管理,搞好安全生產,扭虧增盈,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協調直屬企業與有關部門的關係,依法維護本系統直屬企業的合法權益;編制本系統直屬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組織對系統內限額以上建設項目的初審,提出立項建議;負責社本部的基建工程項目的申報和工程監理。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社機關和市社直屬單位的黨務、紀檢和監察等工作;指導本系統黨的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教育、廉政建設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工會、青年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開展活動。
農資監管科:負責對全市供銷社系統農資經營單位進行監管和指導;對系統內的農資商品進行檢測;引導農民科學種田,免費為農民測土,提供施肥配方,確保農民用上“放心肥、放心藥”,助農增產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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