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是惠州市交通運輸局直屬單位。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和貫徹惠州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實施辦法。
(2)、協助交通主管部門審查我市交通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的資質。
(3)、督促我市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健全工程質量檢查、檢驗及監理制度;制定和監印交通建設工程檢查、監理規範表格。
(4)、根據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和批准的設計檔案,對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核驗和檢測;組織質量檢查,定期公布工程質量動態。
(5)、主持交通建設工程交工質量鑑定,提出受監工程竣工質量檢驗和評定報告。參與交通建設工程項目及利用外資項目的初步設計檔案審查。
(6)、參與本地區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仲裁本地區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爭端;監督檢查重大工程(產品)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執行情況。
(7)、參與本市行業勘察設計、施工和建設單位申報省(部)級和國家優秀工程勘察設計和優良工程的質量評審工作並進行質量鑑定。
(8)、組織交流惠州市質量監督和施工監理工作經驗,組織基層單位質量監督和質量檢測人員的技術培訓。
(9)、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監理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考核工作。
(10)、上級交通主管部門賦予的其它有關職責。
(2)、協助交通主管部門審查我市交通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的資質。
(3)、督促我市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建設、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健全工程質量檢查、檢驗及監理制度;制定和監印交通建設工程檢查、監理規範表格。
(4)、根據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和批准的設計檔案,對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核驗和檢測;組織質量檢查,定期公布工程質量動態。
(5)、主持交通建設工程交工質量鑑定,提出受監工程竣工質量檢驗和評定報告。參與交通建設工程項目及利用外資項目的初步設計檔案審查。
(6)、參與本地區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仲裁本地區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爭端;監督檢查重大工程(產品)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執行情況。
(7)、參與本市行業勘察設計、施工和建設單位申報省(部)級和國家優秀工程勘察設計和優良工程的質量評審工作並進行質量鑑定。
(8)、組織交流惠州市質量監督和施工監理工作經驗,組織基層單位質量監督和質量檢測人員的技術培訓。
(9)、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監理單位和人員的資質考核工作。
(10)、上級交通主管部門賦予的其它有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