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情緒歸因理論是情緒理論的一種,由美國心理學家S.沙克特和辛格提出。該理論認為,個體的情緒經驗起於情境刺激引起的生理變化以及個體對其生理變化的認知性解釋。其中情境刺激激起的生理變化是情緒的次要因素,而個體對其身體生理變化的認知性解釋是情緒的決定因素。
實驗過程
沙赫特和辛格(Schachter &Singer,1962)做過一個有名的實驗。他們給被試注射一種藥物,並告訴他們這是一種複合維生素,目的是測定這種新藥對視力的影響。但實際上注射的是腎上腺素和食鹽水。注射腎上腺素能引起心跳加快、血壓升高、手發抖、臉發熱等情緒生理反應。被試分為三組:正確告知組、錯誤告知組和無告知組,分別給予不同的指示語。對於正確告知組,即告訴他們注射這種新藥會出現心跳加快、手發抖、臉發熱等反應。對於錯誤告知組,有意錯誤地告訴他們注射這種新藥可能無感覺、會發麻、發癢、頭痛等。對無告知組,主試什麼也沒有告訴他們。注射食鹽水的所有被試都列為無告知組。然後,人為地安排了兩種實驗情境;一種是欣快的環境,一種是憤怨的環境。所謂欣快的環境,是由主試的助手(這個助手是受過訓練的,他和被試一起,被試以為他也接受同樣的注射,在同樣的情況下參加實驗)同被試一起唱歌、玩耍和跳舞。所謂憤怒的環境,是主試的助手當著被試的面對主試要他填寫的調查表表示極大的憤怒,不斷咒罵、斥責並把調查表撕得粉碎。實驗後,主試詢問被試當時的內心體驗。結果如表13-5所示,錯誤告知組的反應最容易受助手的高興所感染,正確告知組的反應不容易受環境氣氛的影響,無告知組的反應則介於上述兩組之間。同樣,他們對憤怒的環境的反應也是一樣的。該實驗說明,注射腎上腺素雖然引起了典型的情緒喚醒狀態,但它的單獨作用不能引起人的情緒;同樣,環境因素也不能單獨決定人的情緒。在這裡,認知對人的情緒的產生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處於生理喚醒狀態的錯誤告知組,因對其自身的生理狀態不能作出恰當的說明,他一方面環視周圍環境,以求得某些說明的線索,同時又認為自己之所以體驗到這種生理反應,乃是由環境的氣氛所致,於是就把自己的生理狀態與環境線索相適應說成是歡樂或憤怒。正確告知組由於已經具有說明自己的生理反應的信息,便不去尋找環境中的線索。無告知組從主試那裡什麼信息也沒有得到,完全按自己的評價作出反應。
結果
沙赫特和辛格認為,情緒是認知因素和生理喚醒狀態兩者互動作用的產物,因而沙赫特和辛格的情緒理論又稱情緒二因論(two-factor theory ofemotion)。實際上,在上述實驗中,認知對情緒可能有三種作用,即對情緒刺激的評價和解釋,對引起喚醒原因的認知分析,對情緒的命名以及對所命名情緒的再評價。不過,有人重複沙赫特和辛格的實驗,但沒有得到和他們相同的結果.
影響
S沙克特的實驗和理論在心理學界引起相當大的反響,但也被批評缺乏實驗的效度分析,難以重複得出相同的結果,但為情緒認知理論提供了最早的實驗依據,並推動其後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