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與中國人(修訂版)

情理法與中國人(修訂版)

《情理法與中國人》是范忠信等著作,出版於2011年。分法理篇、刑事篇、民事篇三部。通過豐富的歷史資料,特別是大量的古人言論和古代司法案例,對中國傳統法觀念的核心,即天理、國法、人情三位一體的觀念觀念的形成,發展及其種種內在邏輯進行闡述和剖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情理法與中國人(修訂版)
  • 作者:范忠信,鄭定,詹學農
  • 出版時間:2011年10月27日
  • 頁數:320 頁
  • ISBN:9787301195154
  • 定價:29 元
  • 裝幀:精裝
  • 字數:222 千字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天理,國法, 人情三位一體的觀念,是中國傳統法觀念的核心,本書通過豐富的歷史資料,特別是大量的古人言論和古代司法案例,對上述觀念的形成,發展及其種種內在邏輯進行闡述和剖析。

圖書目錄

法理篇
第一章天理、國法、人情三位一體:法的概念 /
從“灋”說起 /
法即賞罰 /
國法與王法 /
法與天理 /
“法不外乎人情” /
情理法兼顧 /
“情理”與“人情” /
第二章家長的手杖:法的作用 /
定分止爭 /
規矩、繩墨、權衡 /
驅人向善 /
救亂起衰 /
統一大腦,均平才智 /
管人與管事的差異 /
第三章牧師與劊子手:“德”與“刑” /
“教化派”與“刑威派”:共同的“準則法” /
“技術法罪獄體”的差別 /
差別的原因 /
第四章“非禮,是無法也”:“禮”與“法” /
“禮”和“法”:各有兩重含義 /
“禮”就是法律 /
“禮”未必是致刑之“法” /
第五章良心與後果的權量:法律與道德 /
從趙娥小姐說起 /
禮法關係問題的產生 /
立法應符合道德 /
法律應合何種道德 /
司法:屈法律以全道德 /
司法:寧屈道德不枉法律 /
第六章“有治人無治法”:賢人與法律 /
“君子者,法之原也” /
遠水難解近渴 /
法的絕對價遷詢請值比賢人低 /
刑事篇
第七章孝道與刑法(上):悖法行孝戀享嬸料,君子無刑疊灶戲 /
縱容犯罪的大孝子 /
從徐元慶到施劍翹:抗法復仇 /
孝子不可刑,君子不可辱 /
畏法不復仇,君子所不齒 /
復仇的限制與禁止 /
子為父隱,也是孝行 /
第八章孝道與刑法(下):不孝之罪,刑之無赦 /
“不孝”為元惡 /
與仇人私和 /
“乾名犯義” /
“供養有闕” /
“別籍異財” /
“委親之官” /
“詐稱父祖死亡” /
“冒哀求仕” /
“匿不舉哀” /
“居喪嫁娶作樂,釋服從吉” /
在父祖被囚時嫁娶 /
犯父祖名諱 /
違反教令 /
第九章服制與刑罰:準五服制罪 /
親屬關係中的“差序格局” /
依服制定罪量刑 /
親屬相殺傷 /
親屬相毆相罵 /
親屬相奸 /
親屬相盜 /
第十章“仁政”與司法:“仁者之刑” /
“志善者免” /
存留養親與承祀 /
矜老恤幼 /
秋冬行刑 /
民事篇
第十一章“無訟”:一個永恆的夢 /
雙面陶像的啟示 /
無爭訟便是天堂世界 /
幾千年的中國夢 /
第十二章“賤訟”:因噎廢食的評價 /
有訟的原因 /
古人眼中的“訟” /
訟與“面子”“族望” /
惡訟的有趣邏輯 /
訟與政績 /
《戒訟說》 /
第十三章“息訟”:以不變應萬變 /
德教感化以絕訟源 / 多方調解以消訟意 /
懲罰訟徒以儆效尤 /
“各打五十大板”之理 /
以不變應萬變 /
第十四章“辨訟”:“名分之前無是非” /
紛繁蜜榆“名”與“分” /
權利義務生於名分 /
“名分之前無是非” /
第十五章“決訟”(上):倫理關係重於財產關係 /
古人亦有所有權觀念 /
倫理關係重於財產關係 /
“通財合食” /
“違禁取利” /
酌情償債 /
第十六章“決訟”(下):情、理、法兼顧 /
法律多元,倫常一貫 /
依“禮”決訟 /
依“人情”決訟 /
依“戶道騙祖理”決訟 /
王法、家法及其他 /
原版後記 /
附錄《情理法與中國人》:蹣跚學步法史路 /

作者簡介

范忠信, 1959年生,湖北英山人。曾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黨委委員兼科研處長、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長、法律史重點學科負責人、博士生導師,現為杭州師範大學法制中國化研究中心主任,並為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曾獲“全國優秀教師”稱號和獎章,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當代中國法學名家”、“國務照疊慨院特殊津貼專家”。著有《情理法與中國人》(合著)、《中國法律傳統的基本精神》、《中西法文化的暗合與差異》等多種。在《中國社會科學》等多種刊物發表論文數十篇。
鄭 定 1963年生,湖北英山人。先後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自1986年起在人民大學工作,曾任法學院院長助理、副院長、《法學家》雜誌副主編,兼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等。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著有《中國法制史研究通覽》、《台灣的經濟發展與法律調整》、《情理法與中國人》(合著)等。2007年10月26日病逝,卒年44歲。
詹學農 1959年生,湖北英山人。先後就讀於武漢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獲史學學士、法學碩士學位。先後任職於鄭州大學、國家民政部和中國新興集團,現為中國嵩海實業總公司副總經理。參編了《中國鄉鎮政權建設》、《災害管理》等書,發表論文數十篇。
“居喪嫁娶作樂,釋服從吉” /
在父祖被囚時嫁娶 /
犯父祖名諱 /
違反教令 /
第九章服制與刑罰:準五服制罪 /
親屬關係中的“差序格局” /
依服制定罪量刑 /
親屬相殺傷 /
親屬相毆相罵 /
親屬相奸 /
親屬相盜 /
第十章“仁政”與司法:“仁者之刑” /
“志善者免” /
存留養親與承祀 /
矜老恤幼 /
秋冬行刑 /
民事篇
第十一章“無訟”:一個永恆的夢 /
雙面陶像的啟示 /
無爭訟便是天堂世界 /
幾千年的中國夢 /
第十二章“賤訟”:因噎廢食的評價 /
有訟的原因 /
古人眼中的“訟” /
訟與“面子”“族望” /
惡訟的有趣邏輯 /
訟與政績 /
《戒訟說》 /
第十三章“息訟”:以不變應萬變 /
德教感化以絕訟源 / 多方調解以消訟意 /
懲罰訟徒以儆效尤 /
“各打五十大板”之理 /
以不變應萬變 /
第十四章“辨訟”:“名分之前無是非” /
紛繁“名”與“分” /
權利義務生於名分 /
“名分之前無是非” /
第十五章“決訟”(上):倫理關係重於財產關係 /
古人亦有所有權觀念 /
倫理關係重於財產關係 /
“通財合食” /
“違禁取利” /
酌情償債 /
第十六章“決訟”(下):情、理、法兼顧 /
法律多元,倫常一貫 /
依“禮”決訟 /
依“人情”決訟 /
依“理”決訟 /
王法、家法及其他 /
原版後記 /
附錄《情理法與中國人》:蹣跚學步法史路 /

作者簡介

范忠信, 1959年生,湖北英山人。曾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黨委委員兼科研處長、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長、法律史重點學科負責人、博士生導師,現為杭州師範大學法制中國化研究中心主任,並為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曾獲“全國優秀教師”稱號和獎章,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當代中國法學名家”、“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著有《情理法與中國人》(合著)、《中國法律傳統的基本精神》、《中西法文化的暗合與差異》等多種。在《中國社會科學》等多種刊物發表論文數十篇。
鄭 定 1963年生,湖北英山人。先後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自1986年起在人民大學工作,曾任法學院院長助理、副院長、《法學家》雜誌副主編,兼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等。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著有《中國法制史研究通覽》、《台灣的經濟發展與法律調整》、《情理法與中國人》(合著)等。2007年10月26日病逝,卒年44歲。
詹學農 1959年生,湖北英山人。先後就讀於武漢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獲史學學士、法學碩士學位。先後任職於鄭州大學、國家民政部和中國新興集團,現為中國嵩海實業總公司副總經理。參編了《中國鄉鎮政權建設》、《災害管理》等書,發表論文數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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