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死亡率,是國家衛計委下發的“二、三級綜合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標準”徵求意見稿中,對於住院患者死亡率的標準規定,該標準擬在醫院“服務質量”一節規定:三級醫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術死亡率≤1.4‰;二級醫院住院患者死亡率≤4.0‰;住院手術死亡率≤0.28‰。規定出台後引起了醫院和醫生的廣泛爭議。
中國二、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線調查,覆蓋全國700多家醫院。國家衛計委也公開表示,二、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標準,是從醫院基本設定、運行績效、疾病/手術覆蓋、臨床科室服務能力、醫技科室服務能力五方面,用客觀數據來衡量醫院各方面的真實水平;客觀數據來源於《二、三級綜合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線調查》。但國家衛計委尚未公布《基線調查》的詳細情況。
患者死亡率被規定這一新規遭到廣泛質疑:制定患者死亡率指標,可能導向醫院拒收危重病人,甚至對死亡數據造假。昨日,國家衛計委醫政醫管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死亡率指標是行業平均水平的客觀數據,不會導致醫院拒收重症患者。甚至對死亡數據造假。
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相關負責人
2014年7月27日,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質疑者,能仔細看看“二、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標準(徵求意見稿),該負責人表示,標準中顯示的住院患者和住院手術患者死亡率數據,只是對二、三級醫院基線調查獲得的客觀情況、行業平均水平的實際表述,並非要求達到的目標,不會導致醫院為此拒收重病人。
該負責人還指出,目前醫學界的很多吐槽,主要源於最初的媒體報導,將二級醫院兩個死亡率指標中的千分號誤報為百分號,顯示二級醫院住院患者死亡率比三級醫院還高,與檔案本意相差太遠。
專家:死亡率可參考但不應限定
北大人民醫院院長、國家衛生標準委員會醫療服務標準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王杉指出,在國際醫學界,通常也會對某些重大疾病、手術指定一個平均水平的死亡標準,供行業參考。
此次國家衛計委制定的“死亡率指標”是否值得爭議,關鍵看它們是規範、提升醫療服務水平的參考性標準,還是強制性標準。如果是參考性標準,無可厚非,各醫院在衡量某個科室、某個手術團隊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時,可以有一個平均水平的客觀參考。“但對於同一病種,不同時間段、不同醫院收治的病人輕重程度不同,死亡率也難以被強制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