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市始末,互市評價,
互市始末
恰克圖互市,清代中俄貿易交往。雍正五年(1727),中俄簽訂《布連斯奇條約》,劃定蒙古地區邊界條約。次年五月十八日,又於恰克圖簽訂《恰克圖條約》。條約第四款規定:開祖魯海圖、恰克圖和尼布楚為兩國貿易地點,兩國商人均可於其地蓋房建柵。後兩國各於邊境一側建立“城鎮”(或稱“貨圈”)。俄城建於恰克圖河附近,呈正方形,四周圍以木柵,設3門,置兵防守。設教堂、官衙、稅局、房舍、兵營、貨棧,稱“恰克圖”。清朝政府建城於俄城正南130米左右地方,城呈矩形,寬360餘米,長600餘米,四周各有一門,置兵把守。有理藩院司官一員駐紮,稱“買賣城”。同年七月,雙方正式開市,貿易開始時並不甚景氣。乾隆二年(1737),中俄北京互市停止後,始趨活躍。貿易以貨易貨。大宗交易一般定於每年二月進行。凡內地商人前往,皆由理藩院給予照票。由直隸出口者,至察哈爾都統或多倫諾爾同知衙門領票;自山西出口者,至綏遠城將軍衙門領票。俄商多以毛皮易換中國金、銀、絲綢、布疋、茶葉、大黃及陶瓷器皿等。二十七年(1762),以俄國擅增貨稅(一說妄報失馬),停止互市。三十三年(1768),在俄國商務委員懇請下,又復市。四十三年(1778),因俄國少校妄自尊大,彼此發生齟齬,復停市。四十四年(1779),允新任俄國少校要求,再次開市。四十九年(1784),以庫倫商民靳明往烏梁海地區貿易,貨物為俄屬布里亞特人劫奪,俄國政府非但不遵雙方議定條款嚴辦,且一味推諉包庇。次年,互市被迫再度停止,並於各地查禁大黃出口。大黃為俄國獲利最多之壟斷商品,貿易停止後,俄方迫於需要,於五十六年(1791)又懇求復市。次年互市恢復。雙方議定,嗣後不得再發生違反恰克圖條約之事,兩國商人,應由地方管理。互市恢復不久,貿易又趨活躍,至嘉慶五年(1800),貿易額已較第三次閉市之前增加一倍。鴉片戰爭後,因英國紡織品湧入中國市場,加之俄國請求於伊犁、塔爾巴哈台重新開闢互市場所,後逐步走向蕭條。
互市評價
《劍橋中國晚清史》:總之,自十八世紀二十年代以來,俄國便擁有一個雙方按平等原則交往的從事中俄私人貿易的市場。這種條件是英國和其他西方列強在十九世紀四十年代以前想要在中國沿海取得而未能如願以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