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的通知

為切實保障人民民眾飲水安全,紮實推進水源地環境整治、恢復和規範化建設,按照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縣級和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12〕114號,以下簡稱《通知》)檔案要求,各鄉鎮務必於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鄉鎮政府所在地的現用、備用和規劃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報告的編制、初審、上報評審工作,對沒有按期完成工作的地方將嚴格實行“區域限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的通知
  • 頒布機關: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2013〕5號
  • 頒布時間:2013年3月15日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切實保障人民民眾飲水安全,紮實推進水源地環境整治、恢復和規範化建設,按照省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縣級和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12〕114號,以下簡稱《通知》)檔案要求,各鄉鎮務必於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鄉鎮政府所在地的現用、備用和規劃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報告的編制、初審、上報評審工作,對沒有按期完成工作的地方將嚴格實行“區域限批”。為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全面完成我縣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詳細內容

一、高度重視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
我縣鄉鎮(辦事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全部是地下水。地下水作為重要的城鄉供水水源,在維護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資源。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地下水環境壓力逐漸增大,地下水污染問題日益凸現和突出。因地下水污染不易被發現,一旦被污染,污染程度將十分嚴重且難以治理,將嚴重影響民眾飲水安全,影響社會穩定。同時,省政府對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務縣區和鄉鎮,將嚴格實施項目“區域限批”。因此各鄉鎮(辦事處)要高度重視地下水水源保護工作,要從保護人民民眾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全面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
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辦事處)要明確專人具體負責本轄區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切實加強對鄉鎮(辦事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組織領導,積極配合有關技術人員的現場調查和報告的編制工作,確保按時、全面完成本鄉鎮(辦事處)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縣環保部門作為牽頭單位要負責做好鄉鎮水源保護區劃分的具體工作,縣水利、衛生、住建、國土等單位要積極協助環保部門開展鄉鎮(辦事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提供工作所需的相關資料、數據。
三、積極籌措工作經費
本次鄉鎮(辦事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需要對各鄉鎮政府(辦事處)所在地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井進行水質監測,並需委託有資質的技術單位編制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報告,由專家進行評審後報省政府批准實施。本次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需監測、報告編制、報告評審等費用,工作經費本著鄉鎮(辦事處)具體負責籌措的原則解決。各鄉鎮(辦事處)要積極籌措經費,保障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的按時全面完成。
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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