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酷兒(genderqueer)是一種性別認同,或對性別的體驗或表達方式。不同於主流的男女性別二元觀念(認為僅存在男性和女性兩種性別),性別酷兒可能覺得自己的性別處在男性和女性之間,覺得自己既非男性也非女性,或者既是男性也是女性,或者完全拒絕任何“性別”。在西方,性別酷兒與“跨性別”和“酷兒”理論和實踐關係密切,酷兒理論提出同性戀運動應該超越固化的身份、挑戰社會規範,跨性別運動進一步對於男女兩分的二元性別制度展開批評。在非西方的文化和歷史中,也廣泛存在著各種挑戰男女二元性別觀念的文化,如印度文化中的海吉拉、北美原住民文化中的“雙靈”、日本的“X性別”等。
我國的法律與政策中,雖未明確提及性別酷兒,但多處提到不同性別的人應享有同等權利、禁止基於性別的歧視。學術界基於法理推論,認為禁止性別歧視適用於性少數群體,因為“性別”理論上應當涵蓋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表達的少數群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規定,學校、幼稚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接納每個人在性傾向、性別身份、性別表達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以及不因此而遭受污名、歧視和暴力,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兒童青少年對於與性別酷兒有關的性和性別多元知識的了解,將有利於他們理解與識別歧視和偏見,發展寬容和尊重的價值觀,學會接納自我和他人,創造更友好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