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縣鄉(鎮、街道)和部門志編纂工作方案 (2016—2018年)

《思南縣鄉(鎮、街道)和部門志編纂工作方案 (2016—2018年)》是思南縣發布的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思南縣鄉(鎮、街道)和部門志編纂工作方案 (2016—2018年)
  • 發布單位:思南縣政府
思南縣鄉(鎮、街道)和部門志編纂工作方案
(2016—2018年)
按照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全國地方志工作規劃綱要(2015—2020年)》、《貴州省地方志工作條例》及全省二輪修志現場觀摩會、市地方志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精神,為全面系統反映各鄉(鎮、街道)、部門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促進全縣地方志事業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方針,確保思想性、資料性、科學性有機統一,客觀真實記錄鄉(鎮、街道)、部門的歷史和現狀,充分弘揚社會主義精神風貌,踐行文化自覺和自信,促進文化大繁榮。
二、工作目標
2016年全面啟動鄉(鎮、街道)、部門志編纂工作,到2018年基本完成編纂出版任務。2016—2018年完成鄉鎮志25部、街道志3部、部門志50部,採取“以點帶面、分期分批梯次推進”的方式進行。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調整充實思南縣檔案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主任,縣政府辦聯繫副主任、縣檔案局(方誌辦)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經開區管委會、縣法院、縣檢察院、縣財政局、縣工業和商務局、縣農牧科技局、縣林業局、縣水務局、縣國土局、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建局、縣人社局、縣衛計局、縣供銷社、縣審計局、縣教育局、縣黨史辦、縣文聯、縣文旅局、縣安監局、縣移民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菸草局、縣環保局和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為委員,編委會辦公室設在縣檔案局(方誌辦),由縣檔案局(方誌辦)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有關方誌工作機構人員及聘請的方誌專業人員組成,負責全縣鄉(鎮、街道)、部門志編修工作的組織實施,並落實編委會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統籌協調。編委會辦公室要加強對各鄉(鎮、街道)、部門修志工作進行分類業務指導,尤其是編纂方案制定和框架結構設計上的指導,確保編纂過程中的業務難點得到及時解決。要積極開展分類分期培訓,邀請省、市、縣地方志工作專家進行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要採取上門指導和跟蹤服務,解決編纂過程中臨時遇到的難點和長期存在的問題。編委會辦公室要有成熟的範本供各鄉(鎮、街道)、部門參考,及時在編纂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修志質量與進度。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鄉(鎮、街道)、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並將修志工作責任到人,確保該工作強勢推進。縣督查局、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要對各鄉(鎮、街道)、部門志編纂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定期督查,據實在全縣通報督查情況。
(四)營造修志氛圍。各鄉(鎮、街道)、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網路、報刊等多種宣傳形式,大力普及地方志知識,鼓勵和倡導全社會“讀志”、“傳志”、“用志”,營造編纂鄉(鎮、街道)、部門志的濃厚氛圍。
四、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將該項工作納入“十三五”期間重點工作內容,確保領導到位、機構到位、經費到位、設施到位、規劃到位、工作到位。
(二)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成立相應編纂委員會,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專人負責擬定編纂篇目,並報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備案。
(三)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遵守“三審驗收”制度。初稿完成後交本級編纂委員會初審(自審),自審後送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複審,複審合格後由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報市方誌辦終審,終審合格後方可出版。出版過程中,要明確印刷廠家提供JPT、PDF和WORD格式的志書電子版存檔,並報送縣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四)各部門必須採用公開書號或內部刊號出版志書,各志書印數原則上不少於1000冊,以備長期交流、保存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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