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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縣城區交通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文明在行動、滿意在思南”活動,增強交通參與者的交通法制意識,改善道路交通環境,依法規範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位,縣人民政府決定在縣城區(含經開區、工農業園區和鄉鎮集鎮,下同)範圍內開展為期100天的交通綜合整治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城區交通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嚴厲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徹底解決縣城區交通不暢、車輛擁堵、亂停亂放、占道經營等問題,使縣城交通秩序和城市環境根本好轉,確保城區交通暢通、有序、安全,全面樹立我縣對外開放的良好形象。
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實效,特成立思南縣城區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李建琴任組長,縣政府辦、縣文明辦、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任副組長,縣交通運輸局、縣城管局、縣公安交警大隊、縣農機中心、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思唐街道辦事處、關中壩街道辦事處、
雙塘街道辦事處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交警大隊,由程朝陽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從縣文明辦、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各抽調1—2名同志負責具體辦公。各鄉(鎮、街道)比照制定綜合整治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共同營成良好的交通環境。
整治時間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9月10日,為期100天。
整治內容
(一)機動車違法停車、違法超車、違法掉頭、闖紅燈、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隨意變更車道、騎壓雙黃線、占用公交站點、公車不進站停靠、行人亂穿亂行、機動車涉牌涉證、酒駕、毒駕、飆車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二)非法營運、占道經營等行為;
(三)城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不完善,道路規化不科學、不合理;
(四)公車、計程車、校車、渣土車、水泥罐車及二、三輪機車等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
(五)車站、大型商場、集貿市場、醫院、學校等人流聚集區交通亂點。
整治步驟及措施
(一)宣傳動員階段(6月1日-6月10日)。排查梳理縣城區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細化各部門工作職責,制定專項治理措施。通過各類媒體加大對不文明交通陋習及交通違法駕駛人、車輛的曝光力度,利用“認認他是誰”欄目進行跟蹤採訪報導,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其違法行為通報至所在單位及上級部門。動員縣城區客貨運輸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鄉(鎮、街道)、社區及學校等開展自我宣傳、自我教育、自我整頓活動。公布城區交通違法行為舉報電話,發動廣大市民積極舉報影響縣城區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形成“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的城市交通工作新局面。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1日-8月20日)。
1.完善交通設施。圍繞縣城區重點民生工程封閉施工的現狀,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工作對
交通護欄安裝、單行道設定、信號燈配時調整、標線標識規範劃定等進行完善。
2.強化限行管理。一是按照縣人民政府發布的主城區限行公告,加大對大型汽車、黃標車、三輪車等車型的管理力度,堅持嚴查嚴管嚴處。二是對城區限行工作所需交通設施進行全面摸排、梳理。三是對主城區三輪車群體進行穩控風險評估,分析其可能存在的穩控風險,積極化解矛盾,為三輪車全面限行奠定基礎。四是對重點民生工程施工車輛實行通行證管理,明確行駛時間、路線。
3.加強綜合治理。一是各相關部門要對城區內影響道路通行的違法占道、擺攤設點、亂挖亂占等行為進行集中整治,還路於民,確保路暢人安。二是加大對占用公車站台、計程車專用停車位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三是對公交、出租行業從業人員進行專項教育培訓工作。
4.嚴處交通違法。加大對機動車違法停車、違法超車、違法掉頭、闖紅燈、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隨意變更車道、騎壓雙黃線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和酒駕、毒駕、飆車、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糾力度,形成嚴管高壓態勢,實現整治一批、處罰一批、拘留一批、報廢一批、曝光一批的整治效果。整治期間每月15日、30日為集中統一行動日,從縣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抽人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5.認真分析研判。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針對綜合整治中未能解決的問題及時梳理上報縣人民政府,制定解決方案,明確整改時間、方法和步驟。
(三)總結講評階段(8月21日-9月10日)。對綜合整治取得的成效,由領導小組進行全面總結,逐步建立健全縣城區交通管理與整治的規範化、常態化機制。
工作職責
縣公安交警大隊:全力打擊縣城區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特別是亂停亂放、亂穿亂行、酒駕、毒駕、飆車、三輪車違反規定通行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務必做到“三個一律”(該查扣的一律查扣,該吊銷的一律吊銷,該拘留的一律拘留)。
縣交通運輸局:一是對非法營運行為進行全力打擊,梳理、清理縣城區非法營運聚集路段(場所),公布舉報電話,淨化客運市場。二是加強城市公車、計程車管理,開展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文明用語及禮儀服務技巧等綜合素質培訓工作。凡有交通違法行為的公交、計程車輛,駕駛員必須停運進行交通安全學習。三是強化貨運車輛源頭管理及亂停亂放整治工作。
縣住建局:加強城區施工車輛管理工作,對施工車輛、駕駛人、安全管理人員逐人逐車建立檔案,規範管理。同時加強對相關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縣城管局:整治占道經營、占道維修、擺攤設點、亂挖亂占等行為,清理完善縣城區
交通護欄。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切實加強機車、電動車銷售商的管理,禁止不符合安全標準車輛進入市場和上路行駛。
縣宣傳部門: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做好縣城區交通綜合整治宣傳工作,在新聞媒體開闢專欄,著力提升廣大民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對影響城市交通秩序和危及交通安全的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加大曝光力度,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縣農機中心:全面做好農機車輛管理,按照“一車一人一檔”的要求加強農機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工作,嚴禁農用車輛載人和駛入主城區。
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大對轄區內單位、企業、村(居)委員人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層層簽訂文明交通責任狀,按照“門前六包”(包門前衛生、包門前綠化、包門前秩序、包門前無攤點、包門前無亂停放車輛、包門前容貌)要求推進秩序整治工作。同時要積極與相關部門配合,組織轄區單位、學校、企業、社區人員擔任交通安全志願者,維護交通秩序,糾正違法行為。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立足實際,堅定決心,始終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部署,樹立攻堅克難、能打勝仗的信心,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迎難而上,奮力攻堅,切實把縣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依法行政,注重方法。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在整治工作中要嚴格依法辦事,充分運用法律手段依法處罰,對涉及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公務車輛和軍警車輛,及時抄告所在單位和縣整治辦,堅持文明、理性、規範公正執法,堅決防止因執法不當引發不安定因素,甚至導致群體性事件。
(三)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要求,將工作目標層層分解,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將責任落實到人,任務分解到人,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
(四)規範信息報送。整治期間,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明確專人收集整治信息,於每周四16時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