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

《怒江州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已經州委、州政府同意, 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12日印發,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12日
  • 發布單位: 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4·29”湖南長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全面推進我州以自建房為重點的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及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以一天不能耽誤、時時放在心上的責任感、緊迫感徹查風險隱患,以最堅決的態度和最嚴格的措施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工作,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把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有效消除房屋建築安全隱患,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目的,努力把安全生產風險和安全生產事故損失降至最低。
明確主體,壓實責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縣市、鄉鎮(街道)政府承擔本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做到責任到位、保障到位、監管到位。落實行業監管責任,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州級有關部門負責做好本行業領域內房屋建築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監督指導工作。房屋建築的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是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管理的具體責任人(單位)。
全面排查,分類整治。充分利用已開展農村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最大限度避免重複工作。聚焦重點,全面排查整治本地區範圍內經營性場所、農村房屋、城市房屋、公共建築以及城鎮燃氣、地下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確保做到風險隱患排查全覆蓋、無死角。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建築按照危險程度進行分類處置,依據“誰主管誰負責、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原則,依法依規進行整改。
加強聯動,形成合力。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形成從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檢測、竣工驗收以及場地經營許可等全過程、全鏈條聯動監管,嚴格落實風險隱患管控治理措施。
(三)任務目標。2022年5月至8月底,在全州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對全州自建房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全面落實風險防控措施,確保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合理統籌安排工作,在確保完成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統籌開展城鎮房屋、公共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確保在2022年底取得明顯工作成效,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排查整治內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經營性自建房。聚焦經營性場所,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不漏一戶、不留盲區,突出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學校、醫院周邊和旅遊景區等重點部位,全覆蓋排查整治區域內農家樂、賓館、飯店、酒店、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文旅場所、車站(場)及交通服務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慶典、比賽、展覽、展銷等人員聚集活動場所,以及企業廠房、倉庫等。(州級責任部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市場監管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水利局、州商務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司法局、州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實施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全面排查整治農村房屋。聚焦農村自建房,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結合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細化分類整治措施。堅持邊排查邊整治,分批分類開展隱患鑑定,對整體危險或局部危險的房屋及時採取維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對長期閒置不用的房屋要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示標識等安全防範措施,嚴防坍塌等事故。做好農房安全應急回響,針對汛期、地震等自然災害,開展應急安全評估,確保危房不住人。(州級責任部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農業農村局、州司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實施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全面排查整治城鎮房屋。充分利用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持續開展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 堅持全面排查和重點排查相結合,對建造年代較早、長期失修失管、違法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野蠻裝修、破壞主體或承重結構的房屋建築,以及擅自改變用途、違規用作經營(出租)的人員聚集場所優先排查,加大對違章建設、違規經營及監管失位、執法失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堅持治理存量和遏制增量兩手抓,堅決遏制增量違法建設行為。(州級責任部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司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實施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全面排查整治公共建築。按照隸屬關係,堅持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屬地為主原則,全面開展教育體育、醫療衛生、社會福利機構、宗教活動場所、社區辦公場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公共場所公共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州級責任部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教育體育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民族宗教委、州機關事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實施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全面排查整治市政基礎設施。聚焦城鎮燃氣安全,全力以赴抓好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大檢查和考核巡查反饋問題整改落實,開展老化地下管網、道路橋樑、易澇淹積水點等市政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排查整治“兩違”建築物占壓燃氣管線安全間距問題,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持續推進人員密集區域、餐飲企業燃氣泄漏截斷報警裝置安裝工作,在202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州級責任部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應急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實施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22年5月9日全面啟動)。各縣市要全面動員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成立工作專班,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層層壓緊壓實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專家指導(2022年5月至12月底)。州住房城鄉建設局根據全省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手冊、抗震鑑定技術導則、抗震加固導則等技術檔案,規範指導各地有序開展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州級成立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專家組,對各縣市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各縣市相應成立專家技術團隊,全程參與當地排查整治工作,為排查整治提供技術服務。
(三)掛聯督導(2022年5月至12月底)。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市場監管局、州應急局分別牽頭負責對瀘水市、福貢縣、貢山縣、蘭坪縣的督促指導,全面開展各項工作。
(四)全面排查(2022年5月份)。各縣市、鄉鎮(街道)政府要堅持屬地管理原則,結合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等工作,對區域內的房屋建築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建立排查數據台賬,形成安全隱患排查清單,實施動態監管。對排查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及時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業、停用進行整改。重點排查檢查7個方面內容:
1.房屋建築主體結構及附屬構件(設施)是否安全;
2.建築立項、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監理、中介鑑定、消防、改建擴建報批、用途變更、特種行業及運營相關許可辦理等審批手續是否真實完備;
3.消防通道是否通暢,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規範要求,用電是否安全;
4.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齊全、落實是否到位;
5.疏散指示標識設定是否齊全;
6.是否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培訓;
7.是否制定應急預案並組織開展演練等。
(五)分類處置(2022年5月至8月底)。各縣市要組織專家技術力量按照全省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技術手冊,對本地區房屋建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形成問題隱患清單,並進行初步判定,按照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3種情況,進行分類、現場標識、提出處理建議,由縣市人民政府核定結果。
對地基基礎失穩、主體結構嚴重受損等特別重大安全隱患(紅牌警示)的,要立即採取撤離人員、拆除房屋等措施;對主體結構局部破壞等重大安全隱患(黃牌警示)的,要採取加固改造等措施;對結構輕微受損等一般安全隱患(藍牌警示)的,要採取修繕加固等措施。分類處置工作要實行現場標識、清單化和掛賬銷號管理,確保隱患處置及時、科學、合理。
(六)全面整治(2022年5月至12月底)。按照“邊排查、邊整治、邊見效”原則,對於掛牌警示的房屋建築,各縣市人民政府要督促房屋建築產權人(單位)、使用人(單位)及時委託具有相應技術能力和資質的第三方進行安全鑑定,並按照鑑定機構處理建議及時處置。該停業整改的必須立即採取技術措施整改,該停止使用的必須堅決停止,該拆除的必須依法拆除。對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改的危房,要堅決限制或停止使用、及時疏散轉移人員。整治工作要逐一落實責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整改一項,銷號一項,確保排查出的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整治全覆蓋,形成管理閉環。
(七)依法整改(2022年5月至12月底)。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對重大安全隱患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堅決依法處理,做到危房一律依法清空、整改一律依法到位、查處一律依法從嚴,堅決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各產權單位及個人要按照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及時整改,各級、各部門、各行業要結合職能職責,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原則,加大人財物投入力度,採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實發揮牽頭整改的作用,限時做到依法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進一步強化“隱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處理”的意識,按照“州級統籌督導、州市協調推進、縣級組織實施、鄉鎮強基固本”原則,建立職責明確、上下聯動工作機制,確保取得實效。州級成立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任雙組長,州政府常務副州長任常務副組長,州政府有關副州長任副組長,州級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怒江州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統籌推進全州排查整治工作。州政府有關副州長按照安全生產包保責任分別負責督促指導所掛聯縣市的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各縣市要相應成立組織領導機構,負責統籌協調區域範圍內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強要素保障。各縣市要加強對排查整治工作的人力、財力、物力支持保障力度,組建工作專班、落實工作經費。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認真研究,用活用足現有國家有關政策,積極支持存在安全隱患房屋加固改造,梳理相關用地、規劃、建設等政策,在符合政策法規前提下,適當放寬非剛性約束,簡化審批手續,縮短辦理時限,全力推進加固改造工作。
(三)加強督查檢查。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政府督查室等單位要把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列為重點督查內容,統籌協調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督查檢查,在一線發現問題、在一線解決問題、在一線推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對全州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落實情況要定期、不定期進行督查督辦,建立信息定期報送制度,及時通報、曝光、約談、督辦。
(四)加強執法處罰。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堅持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做到排查整改、執法查處、督促查辦貫穿全過程,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嚴格依法實施處罰。要嚴格執法監督,對違法占有土地進行建設的,一律責令停止建設,依法處置;對違法建築且存在隱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對經營性場所存在建築安全和消防安全隱患的,責令建築產權人或使用人採取加固和改進措施,不能保證安全的,一律不得進行營業活動;對大型集會、慶典、比賽、展覽、展銷等人員聚集活動未經審批的,一律叫停;對導致發生事故的,一律依法嚴肅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制度建設。探索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深化源頭治理,研究房屋安全巡查發現機制、問題整治機制,建立房屋體檢制度、強制性安全鑑定制度。推動房屋質量保險制度,探索建立房屋養老機制,實現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制度保障。
(六)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對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的宣傳教育,普及裝飾裝修相關法規和安全使用相關知識,引導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積極履行安全檢查等房屋使用安全義務,努力營造全社會“人人講安全、時時守安全、事事重安全”的良好氛圍。

政策解讀

2022年5月12日,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怒江州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怒政發〔2022〕22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為便於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行動方案》相關內容,確保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有效落實,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對《行動方案》解讀如下。
一、《行動方案》出台背景
4月29日12時20分許,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一居民自建房發生倒塌,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4·29”湖南長沙市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要求以及全國、全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刻吸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怒江州結合實際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此項工作根據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由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組成工作專班負責起草《工作方案》,協調推進以自建房為重點的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行動方案》主要內容
《行動方案》由總體要求、排查整治內容、實施步驟、保障措施4部分組成。
(一)總體要求。堅持黨委政府主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機制。以人為本,壓實責任,分類整治,形成合力。著力解決全州自建房中存在的違規違法建設難題,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從2022年5月底起至8月底,在全州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統籌開展城鎮房屋、公共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落實風險防控措施,確保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工作內容。重點對經營性自建房、農村房屋、城鎮房屋、公共建築、市政基礎設施5個方面進行全面排查整治。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建立職責明確、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確保取得實效。根據“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成立了由州委書記和州長任雙組長,州政府常務副州長任常務副組長,州政府有關副州長任副組長,州級有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州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日常工作。要求各縣市相應結合實際成立組織領導機構,迅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加強要素保障。對排查整治工作的人力、財力、物力支持保障力度,組建工作專班、落實工作經費。三是加強督查檢查。把房屋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列為各級黨委、政府的重點督查內容,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督查檢查,定期、不定期進行督查督辦。四是加強執法處罰。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總要求,堅持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做到排查整改、執法查處、督促查辦貫穿全過程,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嚴格依法實施處罰。五是加強制度建設。探索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深化源頭治理,研究房屋安全巡查發現機制、問題整治機制,建立房屋體檢制度、強制性安全鑑定制度。推動房屋質量保險制度,探索建立房屋養老機制,實現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制度保障。六是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性,普及裝飾裝修相關法規和安全使用的相關知識,努力營造全社會“人人講安全、時時守安全、事事重安全”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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