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5月23日印發延安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請按照部署要求,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23日
- 發布單位:延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為黨的二十大順利召開營造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的各項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負總責、縣(市、區)抓落實”的要求和“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許可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清單化、閉環式工作機制,對自建房開展拉網式、地毯式排查整治,深挖盲區死角,補齊短板漏項,以最堅決的態度和最嚴格的措施確保排查整治全面、徹底、到位,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排查整治內容
按照市政府統一安排,集中開展“百日攻堅”行動。8月15日前,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整治取得實質性成效,堅決守住安全底線。
(一)排查範圍
全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自建房,做到全覆蓋、無死角。
(二)排查重點
1.重點排查經營性自建房。
2.重點排查區域為“五區五邊”(“五區”指城中村、老舊小區、城鄉結合部、拆遷安置區、疫情隔離點,“五邊”指學校周邊、醫院周邊、工廠周邊、工地周邊、汽車站和火車站周邊)。
3.重點排查建築類型為加建、改建、擴建等改變房屋主體結構的自建房,三層及以上、上世紀80年代建造的磚混結構自建房。
對於不屬於自建房的人員聚集性場所和建築也要進行全面排查。比如幼稚園、村委會、衛生室、黨群服務中心、宗教場所、紅白喜事場所等。
三、排查整治方法
黨委、政府負總責,住建部門牽頭,實行屬地排查整治與行業排查監管相結合的方式。
(一)全面落實屬地責任
參照農村危房改造“四清一責任”工作機制,實行市級統籌,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組(社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由鄉鎮(街道)村組(社區)進行全面排查,做到自建房底數清;對於排查初判為不安全的房屋,由鄉鎮(街道)報屬地縣級住建部門組織鑑定,做到隱患鑑定清;縣級住建部門將鑑定結果反饋所在鄉鎮(街道),對鑑定為不安全的房屋,由鄉鎮(街道)組織整治,做到整治清;整治結束後,報縣級住建部門進行驗收,做到驗收結果清。按照“誰排查誰負責、誰鑑定誰負責、誰整治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的責任機制,落實地方政府、行業部門、第三方機構、產權人和使用人排查整治各環節責任,實現閉環管理。
(二)強化行業監管責任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責任,落實各行業專項整治任務,推動形成各司其職、同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全面深入、紮實有序推進。市委網信辦負責自建房排查期間網路輿情管控。延安革命紀念地管理局負責對文物保護區範圍內的房屋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市衛健委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系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和自建房內從事醫療行為等衛生健康生產經營活動的排查整治。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和自建房內設立補習培訓學校的排查整治。市民族宗教局負責全市宗教和民間信仰活動場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市公安局負責全市“九小”場所消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配合做好安全專項整治的秩序維護,並對阻撓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的人員依法進行查處。市民政局負責全市民政系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和在自建房內從事養老、民政行業主管社會組織業務活動的排查整治;配合相關社團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社會組織業務活動場所的排查整治。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嚴格自建房經營場所經營許可證審批。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對全市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排查鑑定和整治;對全市房屋建築規划進行審查,對違反規劃建設行為進行認定並提出處理意見。市城管執法局負責依據自然資源部門的認定意見,對規劃區內違法加建、改建、擴建行為進行依法查處。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指導村莊房窯安全整治,做好農村宅基地管理。市商務局負責全市商務系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大型商業綜合體、大型連鎖超市及非星級酒店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市文旅局負責全市文旅系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和自建房內開設文化旅遊經營活動的排查整治;負責星級酒店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違法建設行為導致的安全生產事故加大查處力度。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自建房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對房屋存在結構、地質、消防重大安全隱患的經營性場所,採取責令停業等有效措施,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人員撤離、隔離現場。市體育局負責全市體育系統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和在自建房內從事經營性體育活動的排查整治。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加強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其他市級部門、單位也應根據工作職責開展本系統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並做好專項整治配合工作。各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行業範圍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集中排查階段(5月1日—5月31日)。全面紮實開展排查工作,一棟一表填寫房屋安全排查信息採集表(採集表已下發),建立排查整治台賬,切實做到排查無死角、無盲區、無漏洞,確保自建房底數清、隱患底數準。
(二)核查整治階段(6月1日—7月31日)。對排查初判有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組織專業機構進行安全性評估或鑑定。按照“業主自查、鎮村排查、縣級覆核、市級督導”的方式,組織力量逐戶、逐棟對房屋結構、設施、消防、經營、環境等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組織專業機構、人員進行安全性評估、鑑定。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房屋,要立即果斷撤離人員、停業封閉,設立警戒線,該拆除的堅決拆除。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要制定科學的整治方案,落實管控責任,抓緊開展整治。實施工程措施的,要加強質量安全監管,竣工一戶,驗收一戶。
(三)驗收總結階段(8月1日—8月15日)。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全面驗收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對驗收期間發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堅持跟蹤督辦,確保限期完成整改。全面系統總結排查工作、存在問題、整治情況、工作舉措、“回頭看”等工作情況,及時將工作總結報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工作專班辦公室(市住建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同時,組建了工作專班,負責全市自建房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督查檢查等工作。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組建工作專班,確定聯絡人,並於5月27日前將名單報送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工作專班辦公室(市住建局)。
(二)強化督導檢查。市級工作專班下設13個督導檢查組,深入基層一線,採取隨機抽查、暗訪暗查、下沉監督等形式檢查抽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落實。要嚴格落實縣級領導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領導包村(社區)工作機制,加大縣鄉兩級督導檢查力度。市級工作專班每周召開一次調度會,面對面聽取匯報、交辦問題、交流做法、督促進度。
(三)突出技術支撐。市級工作專班建立了由建築、結構等專業人員組成的技術專家組,負責有關技術培訓,協助開展督導檢查,指導危房評定。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組織動員建築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技術人員,成立技術團隊,協助鄉鎮(街道)開展安全排查評定和整治技術服務。要加強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從業行為監管,嚴肅查處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凝聚民眾合力。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以及鄉鎮(街道)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站及微信微博等各類媒體,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民眾對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認識,調動民眾參與整治工作的積極性、自覺性。要持續改進工作作風,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禁止簡單粗暴開展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防止網路輿情負面炒作。
(五)強化信息報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行信息周報制度,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有關單位每周四16:00前向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報送排查整治情況,由工作專班編髮專報,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