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是怒江州文廣新局直屬單位。
1.組織起草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研究提出改進完善全州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2.負責全州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組織開展全州性重大專項行動;
3.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州級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電視等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
4.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州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對文物市場中違法違規購銷文物的行為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
5.負責全州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及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協調、查處工作;
6.負責全州文化市場技術監管平台建設和管理,監督和管理全州文化娛樂、演出、網咖、電子遊戲、美術品、網際網路文化、文物、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電影、音像製品、書報刊等文化市場經營秩序;
7.受理行政相對人提出的對下級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
8.負責指導全州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及對全州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執法監督工作;
9.負責指導、培訓全州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伍;
10.負責全州文化市場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11.承辦州委、州政府及州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以及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領導批示件的督辦工作。
12.在州“掃黃打非”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開展“掃黃打非”工作,組織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