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成立於2020年4月29日,是經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批准,忻州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核辦,忻州市民政局登記的忻州市轄區內藝術團體、演出機構、演藝人員自願成立的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
- 外文名:XinZhou Performing IndustryAssociation
- 簡稱:XZPA
- 主管單位: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
- 登記單位:忻州市民政局
- 屬性:非營業組織
- 社團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雲中北路雲中花園東門北3號
發展歷史,組織體系,工作報告,協會意義,協會章程,管理辦法,
發展歷史
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前身為山西省演出行業協會忻州工作委員會,是經山西省演出行業協會報請山西省文化和旅遊廳批准,於2018年12月3日下發檔案同意在忻州市設立的工作機構。
工作委員會在日常工作的基礎上,積極推進成立了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不斷加大社會組織的社會影響力,有效發揮協會在行業內的作用,為了實現協會工作全覆蓋,在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包含忻州25家演出單位、藝術,吸收了個人會員30餘位,並於2019年6月9日召開了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籌備動員會,審議通過了《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章程(草案)》、《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財務制度》,選舉產生了第一屆理事會成員、常務理事、會長、秘書長等。
忻州演出行業協會設立後,接受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協會主體的成立比工作委員會更具有社會公信力,演出行業凝聚力,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宣傳手段也更具多樣化,將更加有效的發揮協會在忻州地區的影響力,加快信息傳遞交流,能夠積極推進行業規範,大力宣傳行業法律法規,做好演出市場市場調查和民間文化交流,配合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發揮好協會的協調、服務、行業自律作用,為繁榮忻州文化市場,促進文化經濟發展,推進民眾文化事業,文旅融合事業健康有序發展貢獻力量。
組織體系
名譽會長:郭蘭天、鄧九高、張全偉
榮譽顧問:楊仲義、成鳳英、梁美琴
會長:張恣僡
秘書長:李棟偉
副秘書長:姚如兵
副會長:張尚瑤、王慧清、劉耀武、任建紅
常務理事:孫永清、張志強、趙補安、梁麗
理事:馬郡、盧補良、張為民、杜薇、張維生、張素珍、張斌、楊巧玲、趙莉、趙劍、張權、智麗芳、郝建東、柳勇軍
工作報告
自工作委員會成立以來,完成了山西省文旅廳和省協會下發的各項工作任務:
1、 協辦了山西省首屆“金杏花”獎頒獎盛典暨協會成立5周年活動,組織邀請了忻州市委辦公廳、忻州市音樂家協會、北路梆子一團的領導以及市轄區內15家演出單位、藝術團體的代表一同前往。
2、 參與了2019年1月上半年度、9月下半年的演出經紀人資格認定工作,為我市演出行業培養專業人才,推動忻州演出行業的規範發展等後續工作起到了一定的鋪墊工作。
3、 完成了山西省文旅廳及省協會印發《關於招募演出市場義務監督員的通知》的工作,從忻州演出行業從業人員中推選了符合標準的6人,並將信息進行報送。
4、 2019年5月《“唱響山西”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城市歌曲徵集活動》中,從我市選送了以忻州地方文化為創作背景的優秀歌曲作品3首。
5、 推送了來自我市北路梆子一團、牽手平安藝術團等單位的7人參加2019年6月山西省《尋找最美舞台人》評選活動,為我市進一步挖掘德才兼備的演藝人才,在行業內樹立榜樣和典型的工作創造了良好的開端。
6、 2019年6月在《山西省2019舞蹈編導大師公益培訓活動》中,為了推動我市演出行業長足發展,解決忻州舞蹈編導人才短缺、創意意識淡薄等實際問題,忻州籌委會分別推送了忻州杜薇舞蹈學校、趙莉少兒舞蹈學校等單位總計4人參加了培訓,並拿到了結業證書。
7、2019年度山西省第二屆“金杏花”獎相關獎項評定工作,工委會本著激勵全市演出行業從業單位和個人,表彰為我市演出行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基本原則,申報了山西省最佳誠信單位、最佳演出新人獎、最佳創作創意獎等多家忻州演出單位集體獎項和多個個人獎項。
8、2020年初疫情突發,我們積極回響國家防控政策,迅速開展遠程雲辦公在保障抗疫作品分發、激活抗疫作品傳播的同時參與省協會全省最喜愛的文藝抗疫作品的徵集和評定工作,為忻州輸出作品30餘部。獲獎作品6部。
協會意義
忻州演出行業協會,接受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協會主體更具有社會公信力,演出行業凝聚力,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宣傳手段也更具多樣化,將更加有效的發揮協會在忻州地區的影響力,加快信息傳遞交流,能夠積極推進行業規範,大力宣傳行業法律法規,做好演出市場市場調查和民間文化交流,配合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發揮好協會的協調、服務、行業自律作用,為繁榮我市文化市場,促進文化經濟發展,推進我市民眾文化事業,文旅融合事業健康有序發展貢獻力量。
協會章程
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定名為“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英文名XinZhou Performing Industry Association/縮寫XZPA(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協會的性質:
本會是由忻州市行政區域內有合法經營權的文藝表演團體、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等單位和在演出行業有一定影響的個人自願聯合發起成立行業性的經忻州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核准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範、引導廣大演藝從業經營者與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國務院頒布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文化部制定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二)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針,認真貫徹習近平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踐“三個”貼近,貫徹“雙百”方針,努力做到“思想精深、藝術製作精良”,創造更多更好無愧於時代、無愧於人民的優秀文藝作品。
(三)通過行業自律,自我約束、自我發展,保護行業合法權益,發揮政府與行業之間、行業與社會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積極促進國際文化交流,使忻州演出行業與演出市場得到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會接受忻州市文化和旅遊局、忻州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設在忻州市雲中北路花中花園11號樓3號商。
第二章 業 務 范 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行業調查、行業自律、行業規範、業務培訓、諮詢服務、接受委託;承辦演出交易會及各種大型文化活動;組織協會成員學習考察國內外科學管理和市場運作的先進經驗。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實行會員制,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個人會員與單位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並執行本會的章程;
(二)有自願申請加入本會的意願並辦理會員登記手續;
(三)在演出行業取得一定業績、有較高知名度和社會影響的演出製作人、演出經紀人和個體演員等。
(四)凡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在忻州行政區域內的、有合法經營權的文藝表演團體、演出經紀機構和演出場所等單位,均可申請加入本會,成為本會單位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理事人數較多時,可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正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
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並在章程中寫明。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理事長(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理事會成員23人,其中常務理事4人,副會長4人。並設秘書處、會員部、宣傳部及財務部,由秘書長與副秘書長負責。
第三十一條 本組織專職工作人員中有3名以上中共黨員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黨組織。黨組織建立後,在社會組織黨建指導機關的指導下開展黨的建設工作。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註冊資金為3萬元人民幣,由法定代表人張恣僡出資。其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采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一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經2019年6月9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五十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管理辦法
會費收取及管理辦法
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會費收取標準及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及《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章程》的規定,為保證行業協會履行職責具有穩定的經費來源,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所有會員。
第三條 本協會會員向協會繳納會費的基本原則是按時、足額繳納會費。
第四條 本協會會議繳納會費的標準為一年度:
1、 副會長單位:2000元/年
2、 理事單位:1000元/年
3、 單位會員:500元/年
4、 個人會員:100元/年
第五條 經費用途
1、 資料、報刊編制印刷費用
2、 行業調研、諮詢費用
3、 (常務)理事會會議費用
4、 培訓、考察、講學費用
5、 表彰先進和成果獎勵費用
6、 出版信息費用
7、 財政上繳費用
8、 工作人員工資及其他辦公費用
第六條 會費標準根據協會職能的落實、業務量的調整、物價指
數的變化等因素,按程式進行適當調整。
第七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時間為每年的3月末以前。
第八條 本協會會費使用原則是:嚴格按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執行。並應合理核定,預算控制,審計監督。
第九條 會員繳納會費由本協會秘書處收取,開具“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
第十條 本協會對未按照規定交納會費的會員,可採取以下措施:
(一)限期繳納會費
(二)予以通報
(三)限制其行使《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章程》第十條的部分權利。
(四)一年不繳納會費的,視同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會費實行預算管理,每年會費開支預算由秘書長提出,經常務理事會審批。
第十二條 會費的收支情況,應按時向理事會報告。年度支出應由理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三條 本協會秘書處負責會費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監督,應在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預算的前提下,厲行節約,加強費用使用管理、監督和控制。
第十四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屬忻州市演出行業協會。
第十五條 本“辦法”經會員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