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旅遊局

根據《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忻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發〔2009〕26號),設立忻州市旅遊局(以下簡稱市旅遊局),正處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忻州市旅遊局
  • 地區:忻州市
  • 設立時間:2009
  • 類別:政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旅遊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促進旅遊業發展的政策規定。
(二)擬定全市旅遊發展戰略,編制發展旅遊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基層旅遊工作。
(三)制定國內旅遊和出入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形象整體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推動國內和國際間旅遊交流與合作;管理公民出國(境)旅遊、邊境旅遊;落實國家赴港澳台旅遊政策,加強對港澳台旅遊市場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市內居民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推進旅遊產業信息化建設;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六)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負責對旅遊景區、景點質量等級評定和公告;負責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負責對從事編制旅遊規劃的單位進行資質認證管理的有關工作。
(七)組織實施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性標準;負責旅行社設立和變更的申報及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旅遊涉外飯店的星級評定、申報和定點企業的有關工作。
(八)組織和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全市旅遊行業人才規劃;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支部)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督辦、政務公開、政務協調、提案辦理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旅遊信息平台、旅遊網站的建設工作;負責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負責旅遊信息的編寫工作;負責旅遊年鑑及史志編纂工作;負責旅遊信息的發布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的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全市旅遊系統基層組織建設和培訓、教育等工作。
編制3名,科級職數1名。
(二)規劃開發科
擬定全市旅遊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負責旅遊項目及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組織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戰略和行業政策;研究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旅遊統計工作。
編制2名,科級職數1名。
(三)旅遊促進科
承擔境內外旅遊市場開發工作,組織開展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參加國際、國內旅遊行業的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等大型促銷活動;負責國際、國內旅遊組織間的合作交流。
編制2名,科級職數1名。
(四)行業管理科(安全監管科)
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旅行社設立和變更的申報;負責《導遊證》和出境旅遊《領隊證》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旅遊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假日旅遊工作;承擔旅遊標準的有關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負責公民出國(境)旅遊、邊境旅遊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旅遊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旅遊安全防範體系和預警體系,組織擬定全市旅遊業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並檢查落實;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編制2名,科級職數1名。
紀檢組(監察室)編制2名,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1名。

人員編制

(一)編制
市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紀檢編制2名單列),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二)職數
  1. 領導職數
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5名(含監察室主任)。
  1. 非領導職數
處級1名、科級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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