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忻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發〔2014〕28號),設立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縣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轄三個分局(忻府分局、開發區分局、五台山),十三個縣(市)局(原平市局、 定襄縣局、五台縣局、代縣局、繁峙縣局、寧武縣局、神池縣局、 五寨縣局、岢嵐縣局、河曲縣局、保德縣局、偏關縣局、靜樂縣局), 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899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忻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三個分局:忻府分局、開發區分局、五台山
  • 幹部職工:1899名
  • 地區:忻州市
  • 局長:邵文生 
機構簡介,職能轉變,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在職:1278名)市局內設13個職能科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 財務科、 法制科、 企業註冊監督管理科、經濟檢查科、市場規範管理科、 契約監督管理科、 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黨務辦公室、紀檢組監察室、 離 退休幹部管理科。另設3個副處級事業單位:消費者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民營企業協會、一個科級事業單位:工商學會。 市局現有人員152名,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占85%,平均年齡39歲,是一支素質較高的執法隊伍。

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1.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個體工商戶有關的評比達標活動和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工作。
2.取消國務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調整的職責
1.將市工商局承擔的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增加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職責。
3.增加牽頭髮展和規範中介服務業,建設中介服務體系框架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與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職責;加強和完善工商行政執法,構建市場監督管理長效機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負責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負責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公司、分支機構名稱預先核准、設立(開業)、變更、註銷登記審批。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負責企業信用信息歸集、整理、發布,信用信息系統平台搭建、日常維護管理、信用信息查詢服務,負責徵信機構的監督管理。
(九)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十)牽頭培育發展中介服務業,建立誠信守約的行業管理機制,規範中介服務業經營行為。
(十一)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戶外廣告、廣告經營許可證登記審批。
(十二)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知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加強著名商標、馳名商標的推薦和保護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四)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市工商局機關、派出機構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管理工作;負責市工商局機關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及黨建等工作。
(十六)指導各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七)指導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的協(學)會的工作。
(十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