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變異度原則

必要變異度原則(law of requisite variety)又譯“必要多樣性原則”。關於只能用控制信號的變異度來減少(消
滅)受控對象的變異度的定律。控制論的基本定律之一。由英國控制論學者艾什比(W.R. Ashby)提出。沒VD和VB分別表示受控對象和控制信號的本身變異度,V。表示受控結果的變異度,則V=VD-VR。由於VD是客觀給定的,無法改變,故只有增大VD,才能提高控制耥度(即減少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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