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
心理服務課由2位高級警察臨床心理學家和6位警察臨床心理學家所組成,以輪更的形式當值。除了接受求助,亦會接收召喚,到現場或者警區的警務設施提供心理輔導服務。
歷史
踏進2000年代,由於公眾
遊行及集會的活動數目持續增加,衝突場面亦都不時發生,警務人員經常需要於周末及假日值勤,與
家人的相處時間亦大幅度地減少,亦容易增加家庭糾紛問題。為了避免人員
壓力過剩,心理服務課特別為此加強了心理技巧訓練,蒐集相關的資料去幫助人員處理壓力。於
2011年,心理服務課處理了約600宗求助個案,其中194宗屬於新個案,當中約3至4成與工作壓力、人事問題、崗位適應及因為接受紀律聆訊而產生壓力等有關係,
家庭、子女管教及
感情等問題則占了25%,其餘是有
財政及
健康等。一般求助個案人員於接受7至8次輔導就可以解決問題,惟8至10宗個案因為有比較嚴重的精神問題,則需要被轉介予公立醫院接受
藥物治療、調離行動崗位及繼續接受心理輔導。為了加強前線人員的心理支援,心理服務課增加到
警署進行情緒管理及應付挑戰心理技巧等訓練。於
2012年,心理服務課開始蒐集相關的資料,希望有幫助於人員處理壓力及提升其
士氣。同年,
南丫島撞船事故發生,心理服務課接觸了近200名水警總區及災難受害者辨認小組等人員,以8至10人為小組進行對其進行心理教育,解釋災難後初期憶起事件及
失眠是正常壓力反應,鼓勵他們與信任的人傾談及互相幫助。
訓練
警隊臨床心理學家全部都接受過特別
訓練,熟悉警務處架構、
傳統及
文化。
軼事
入職心理評估
入職心理評估於
2008年開始
研究,警隊其後成立了性格及認知能力評估計畫小組,由2名心理服務課臨床心理學家、1名統計主任及3名助理文書主任組織而成,專門負責為到警察投考人作出心理評估;入職心理評估於
2010年4月1日正式引入。警察投考人於進入最後遴選面試一環節前,必須接受入職心理評估,運用3小時回答近900條選擇題。入職心理評估能夠幫助考官憑藉試卷答案選擇,初步認識投考人的
性格和認知能力等範疇,再決定於最後遴選面試環節中的提問問題。
截至
2012年6月月底,有5,791名投考人接受過上述的計估,當中有279名
見習督察及1,683名
警員投考人最終獲得錄取。入職心理評估分為3份試卷,其中兩份檢測投考人的性格,另一份測試投考人的認知能力,共有約900條多項選擇題,需要於3小時完成。心理服務課其後會將投考人的試題答案輸入電腦再行分析,為每名投考人的性格、認知能力和情緒韌力
評估綜合成一份簡單的摘要,評估結果於遴選舉行一年後銷毀。
人事部於
2012年檢討了入職心理評估,認為此項令到遴選制度更為完善,亦有證據顯示年青人員辭職的趨勢有所減少;警隊計畫於未來改善有關測試題目,亦不排除於被評估的警務人員在入職5至10年後再進行評估,以追蹤其心理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