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因性心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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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心因性障礙是一組由於明顯的心理社會因素所致的心理疾病。

心因性精神障礙分類

(1) 急性起病:
一類病人是在強烈的精神刺激因素影響下突然起病。有的病人表現為情感反應突然消失、目光呆滯、表情茫然,有的伴有無目的的動作。有的病人則表現為呆若木雞,不語不動、不吃不喝、對外界刺激毫無反應。這樣的狀態持續時間一般較短,幾小時後恢復正常或轉為興奮。
另一類病人表現為意識不清,對周圍發生的事情不能清晰感知,也不知道自己在什麼地方,有時甚至分不清上下午,對過去熟悉的人顯出陌生感,表情緊張、恐怖,動作雜亂無目的或躁動不安,可有衝動毀物行為。持續時間短,意識清楚後,不能回憶或片斷回憶。
還有一類病人的症狀以興奮、言語增多為主。語言內容多與精神創傷的體驗或本人經歷有關,病人在敘述時有相應的情感體驗,容易被人理解,有時伴有誇大色彩,情緒欠穩定。有時因為一件小事便大發脾氣,與以前的性格不符,常常伴有失眠及軀體不適的主訴。
(2)慢性起病:
有的病人主要表現為容易憂傷、興趣缺乏、常常回憶往事。在談到傷心事時常哭泣,有時自責,經安慰、勸說、心理蔬導後,情緒有所好轉,入睡困難,常常做惡夢,還可有心慌、氣短、食慾下降、體重減輕等。情緒變化有明顯的規律性,有的以晚上明顯。
有的病人表現敏感多疑和妄想,認為有人在跟蹤他、監視他。有的病人還有幻聽。一般妄想與幻覺的內容與心因性因素有關。此外還可以出現緊張、焦慮、易激動。這類病人一般起病較慢,病程相對較長,一般為三個月左右。

症狀臨床表現因素

(1)生活事件和處境;
(2)社會文化背景;
(3)個性特點、教育程度、智力水平、生活態度、信念等。這裡所說的心理社會因素並稱為心理刺激即一般簡稱心因,它是指這類刺激來源於人的社會活動和精神生活中的劣性刺激。

心因性精神障礙的發病原因

(1)精神因素:
在現實生活環境中如遇到急劇或持久的精神創傷或生活事件可使某些個體產生一系列精神症狀。這些心理社會因素是引起心因性精神障礙主要的原因。
(2)個性特徵:
人格特點也可以說是個體易感素質。我們知道並非所有受到嚴重刺激的人都出現精神症狀,說明個體的人格特點或易感素質起一定作用。人格特點是如何起作用的呢?這主要表現在個體對刺激的認識、態度以及個體對事物的體驗和採取的行為方法;同時個體對精神刺激的耐受性和感受性如何。這些均與個體的個性特點、易感素質、神經類型甚至價值觀、倫理道德觀等都有一定的關係。
(3)軀體狀況:
如果病人軀體健康狀況不佳,有慢性疾病或智慧型低下者,由於這時處在大腦機能狀態消弱的情況下,或對精神刺激因素的耐受性和感受性有下降的情況下,容易患此病。

心因性心理障礙的三種情況

心因性心理障礙有三種情況:急性應激反應、創傷後應激障礙、適應性障礙。三種情況是可以識別的。
急性應激反應是由於突然而來而且異乎尋常的強烈刺激導致的一種一過性的精神障礙,表現為茫然、麻木、注意範圍狹窄、定向力障礙、講話顛三倒四。而有的則表現為情緒過激、活動增多無目的、伴有強烈的焦慮和恐懼。
創傷後應激障礙是對異乎尋常的威脅性、災難性事件的延遲或持久的反應。患者以各種形式回想創傷性事件,並有痛苦經歷的夢境再現。
適應性障礙是一種為時短暫的較為輕度的煩惱狀態及情緒失調。
“心病還需心藥醫”,對於心因性心理障礙疾病的治療,主要依賴於心理矯正而非藥物。心因性心理障礙疾病的康復,也主要取決於患者的自我心理調節。
心因性心理障礙通常為一過性,只要讓患者遠離引起心理刺激的環境及事件與有關的人,病情便會逐漸好轉。作為家屬、親友需注意的是,不要過多看望而干擾患者休息;無需出於好心而提及事情的經過及看法;儘量避免與事件有關的人同患者接觸。重要的是創造一個寧靜的環境讓患者感悟和休息。同時也可以在專家的指導下服用抗抑鬱藥物,幫助患者減輕症狀、增強信心、縮短病程、鞏固療效,促進康復和預防復發。
疾病康復後,必須注意增強患者的抗挫折能力,糾正其心理缺陷,改變其片面的認知方法,預防疾病再度發作。
若人的頭部突然被擊一棍子,肯定會受傷,人的精神受到無形的“棍子”猛擊自然也會受到傷害。心因性心理障礙就是因劇烈的精神創傷或在持續的困難處境下所引起的心理失常現象,這些應激因素可能是親人突然亡故、異常重大的意外刺激、夫妻感情破裂、遭受委屈或受處分、自然災害以及長期處於嚴格隔離狀態、工作過於繁忙、面臨難以處理的困境、人際關係緊張、生活過於平淡或由於目的未能達到而引起。典型的例子就是《儒林外史》中所描述的范進中舉後的精神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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