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市社區規劃師制度實施辦法(試行)

《德陽市社區規劃師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德陽市政府九屆第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4月14日印發.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陽市社區規劃師制度實施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14日
  • 實施時間:2022年4月14日
  • 發布單位:德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於加強基層治理的系列決策部署,加快我市基層治理現代化步伐,進一步規範社區規劃師管理,充分發揮社區規劃師作用,切實提升城市規劃設計水平和精細化治理能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社區規劃師是指由區(市、縣)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組織選聘,為責任範圍內的規劃、建設、管理提供專業指導和技術服務的人員。
責任範圍以街道為單元,具體由區(市、縣)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確定。
第三條 各區(市、縣)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應建立工作機制,明確組織管理機構,統籌安排社區規劃師的聘任方式、經費渠道、具體工作職責。
第四條 以“多層次梯隊、多專業結合”為原則,參照“人才庫+社區規劃督導團+社區規劃營造師+社區規劃眾智組”的模式組建多層級社區規劃師團隊。
第五條 社區規劃師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於老舊居住區、低效商業區、低效工業區及其它公共空間的基礎設施補足、街巷風貌和景觀道路綜合整治、建築立面改造、配套服務設施完善、公共空間微更新等。
第六條 社區規劃師團隊參照以下方式指導責任範圍內的規劃實施及推進公眾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監督:
(一)人才庫服務方式
1.進行人才儲備:人才庫按專業將符合入庫要求的專業技術人才進行分類登記,並同步完善人員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居住地、聯繫方式及服務狀態等信息,為按需精準用人做好儲備工作。
2.跟蹤服務狀態:不定期匯總和更新社區規劃師的基本信息、服務狀態及年終考核等情況,及時掌握和評估社區規劃師服務效能。
(二)社區規劃督導團服務方式
1.參與監督評估:按年度評估責任範圍內的規劃設計執行情況,收集問題和意見建議,及時向區(市、縣)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反饋。
2.參與方案評審:參與責任範圍內重點地段、重點項目規劃設計的專家評審,出具的評審意見應作為專家評審意見的附屬檔案。
(三)社區規劃營造師服務方式
1.提供技術諮詢:為責任範圍內的建設項目或公共空間改造提供規劃技術諮詢。
2.參與方案審查:參與項目的規劃、設計、實施方案的審查,獨立出具書面意見。
3.推動公眾參與:向公眾傳達解釋相關國土空間規劃政策,解讀批後公布規劃成果;了解居民需求,掌握社情民意,形成專業意見,並向有關部門及時反饋;協助各級政府組織開展規劃編制調整、重大項目方案、規劃公共政策制定等公眾意見徵集,並就有關問題答疑解惑。
(四)社區規劃眾智組服務方式
1.民意調查:深入街道社區、沉入小區居民,通過問卷調查、走訪踏勘、套用體驗等方式,開展相關民意調查工作,積極配合社區開展的環境創設活動。
2.建言獻策:利用自身專業優勢,以居住體驗者的角度,將社區更新中存在的問題轉化為專業語言,向相關單位、組織、團隊建言獻策。
3.協助街道(社區)定期舉行規劃政策宣傳、經驗分享、項目展示等活動,引導公眾參與規劃監督管理,形成上下互動的良好規劃管理格局。
第七條 社區規劃師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社區規劃督導團:應深刻認識城市基本情況及存在問題,對城市發展具有獨到見解,熟悉德陽市國土空間規劃;具備規劃或建築等相關專業的高級職稱,或在相關領域具有相應的專業服務能力和社會影響力。
(二)社區規劃營造師:應熟知城市基本情況,熟悉德陽市國土空間規劃;具備規劃或建築等相關專業的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在相關領域具有相應的專業服務能力和社會影響力;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願意紮根基層,熱心公益服務。
(三)社區規劃眾智組:應具有規劃、園林、建築、結構、道橋、藝術、社工等相關專業背景,熟悉責任片區的基本情況(並優先考慮居住地為該片區的人員),了解城市歷史文化;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願意紮根基層,熱心公益服務。
第八條 聘用。
(一)社區規劃師可採用選調任職、選派掛職、志願者招募、定向委託、規劃編制單位“陪伴式”服務、大專院校設立工作站、編制研究中心選派兼職人員等形式進行選聘。
(二)社區規劃師的任期為4-5年,由各區(市、縣)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與社區規劃師簽訂契約,任期屆滿可以續聘。
(三)聘用契約應明確社區規劃師的工作任務、服務方式、在地時間。
第九條 各地應建立社區規劃師的年度評估考核機制。評估考核結果作為社區規劃師續聘、獎勵、提前解除契約的依據,並納入個人信用管理。
各地社區規劃師的考核結果,按年度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社區規劃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向區(市、縣)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街道(社區)等提出意見建議。
(二)列席相關工作會議。
(三)根據承擔的工作任務邀請相關行業的專業人員協助開展工作。
(四)依法獲得工作報酬。
(五)接受市、區級行業主管部門、專業學會和行業協會的繼續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社區規劃師應依法承擔下列義務和責任:
(一)嚴格按照德陽市國土空間規劃的要求,對責任範圍內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提出專業意見。
(二)遵守並嚴格履行聘用契約。
(三)誠實守信,遵守職業操守。
第十二條 退出機制。
社區規劃師因自身原因無法履行契約,可向區(市、縣)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書面申請終止聘用契約。
社區規劃師違反第十一條的規定或評估考核不合格的,區(市、縣)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可解除聘用契約。
第十三條 各區(市、縣)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和街道(社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為社區規劃師提供必要的工作依據、工作條件和基礎資料。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指導社區規劃師開展工作,搭建工作平台,開展交流培訓,幫助社區規劃師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街道(社區)應協助社區規劃師開展相關工作和社區營造活動。
第十四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在項目立項、規劃編制、“多規合一”協同平台等工作中聽取社區規劃師的意見建議。
第十五條 各區(市、縣)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主動公開社區規劃師的聘用、工作等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第十六條 社區規劃師的服務費用,採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由各地結合崗位工作任務與技術要求,通過聘用契約確定。
第十七條 各區(市、縣)政府、德陽經開區管委會應將社區規劃師服務費納入年度預算,各級財政部門根據社區規劃師實施情況統籌做好資金保障工作。
第十八條 本辦法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德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城市社區引入規劃師力量是中央、省委關於加強基層治理工作系列決策部署背景下,解決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最後一公里,推動完善國土空間基層治理體系的重要抓手之一。社區規劃師制度的建立,將進一步規範社區規劃師管理,使規劃師工作有序推進。《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加快建立責任(鄉村、社區)規劃師制度的通知》(川自然資函〔2021〕695號)、《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於加快建立責任(鄉村、社區)規劃師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川自然資發〔2021〕7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在以片區為單元編制鄉村國土空間規劃的過程中,同步建立責任(鄉村、社區)規劃師制度。今年年底前,已開展社區規劃師試點的自貢、德陽、遂寧等地,要在現有基礎上加大力度,進一步完善社區規劃師工作制度,力爭做到社區規劃師全覆蓋。2025年,各市(州)要全面完成建立責任(鄉村、社區)規劃師制度的相關工作,實現基層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顯著提升的工作目標”。
二、起草過程
按照上述檔案要求,市自然資源局在借鑑成都成華區社區規劃師制度“353”工作體系(即三位一體的規劃師團隊、五步工作法、三項長效機制)及北京、上海、深圳、廈門等地區的相關經驗基礎上,結合試點工作情況,於2021年10月完成了《德陽市社區規劃師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初稿的起草工作,同時指導各區(市、縣)有序開展社區規劃師團隊組建工作。
《德陽市社區規劃師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初稿於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書面徵求了各區(市、縣)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的意見,收到反饋意見1條,採納1條,根據相關意見修改完善後最終形成《德陽市社區規劃師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送審稿)》(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三、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包括社區規劃師隊伍組建原則、工作內容、服務方式、選聘條件、聘用方式、考核機制、享有權利、責任與義務、退出機制、管理機制、經費保障等十九條內容。
按照省自然資源廳指導意見,對社區規劃師的工作職責、配備方式進行確定,並明確了薪酬待遇、準入退出、考核獎勵、交流培訓、經費保障等配套政策的確定方式和責任部門。
參考北京、成都等地社區規劃師相關管理辦法,結合德陽實際,補充細化了規劃師隊伍組建原則、選聘條件、享有權利、責任與義務等內容。其中,為建立靈活多樣、科學適用的社區規劃師制度,在社區規劃師的聘用方式方面,建議根據自身情況選用選調任職、選派掛職、志願者招募、定向委託、規劃編制單位“陪伴式”服務、大專院校設立工作站、編制研究中心選派兼職人員等方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