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純債一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德邦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德邦純債一年定開債券A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認購期
- 基金公司:德邦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0.00億
- 託管銀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2704
- 成立日期: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不參與新股申購或增發新股,也不直接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因持有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發的權證、因投資於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等金融工具而產生的權證應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賣出。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一)封閉期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在基金契約約定的投資範圍內結合定性以及定量分析,自上而下地實施整體資產配置策略,通過預測各大類資產未來收益率變化情況,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在不同的大類資產之間進行動態調整和最佳化,以規避市場風險,獲得基金資產的穩定增值,提高基金收益率。
2、利率預期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巨觀經濟以及貨幣政策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斷利率變化的方向和時間,利用情景分析模擬利率變化的各種情形,並在考慮封閉剩餘期限的基礎上,最終結合組合風險承受能力確定債券組合的目標久期。
3、信用債券投資策略
信用類債券是本基金重要投資標的,信用風險管理對於提高債券組合收益率至關重要。本基金將根據巨觀經濟運行狀況、行業發展周期、公司業務狀況、公司治理結構、財務狀況等因素綜合評估信用風險,確定信用類債券的信用風險利差,有效管理組合的整體信用風險。同時,本基金將運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較完善的信用債券評級體系,研究和跟蹤發行主體所屬行業發展周期、業務狀況、公司治理結構、財務狀況等因素,綜合評估發行主體信用風險,確定信用產品的信用風險利差,有效管理組合的整體信用風險。
4、收益率利差策略
在預測和分析同一市場不同板塊之間(比如金融債和信用債之間)、不同市場的同一品種、不同市場的不同板塊之間的收益率利差基礎上,本基金採取積極策略選擇合適品種進行交易來獲取投資收益。收益率利差策略主要有兩種形式:
(1)出現會導致收益率利差出現異常變動的情況時,本基金將提前預測並進行交易;
(2)當收益率利差出現異常變動後,本基金將經過分析論證,判斷出異常變化的不合理性後,進行交易以獲取利差恢復正常所帶來的價差收益。
5、屬類配置策略
不同類型的債券在收益率、流動性和信用風險上存在差異,債券資產有必要配置於不同類型的債券品種以及在不同市場上進行配置,以尋求收益性、流動性和信用風險補償間的最佳平衡點。本基金將綜合信用分析、流動性分析、稅收及市場結構等因素分析的結果來決定投資組合的類別資產配置策略。
6、個券選擇策略
在前述債券目標久期、信用債券配置比例確定基礎上,本基金將選擇最具有投資價值優勢的債券品種進行投資以獲得超額收益。本基金重點選擇具備以下特徵的信用債券:較高到期收益率、較高當期收入、價值被低估、預期信用質量將改善、屬於創新品種而價值尚未被市場充分發現。
7、可轉換債券的投資策略
可轉換債券兼具權益類證券與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特性,具有抵禦下行風險、分享股票價格上漲收益的特點。本基金在對可轉換公司債券條款和發行債券公司基本面進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可轉換債券的債性和股性,利用可轉換公司債券定價模型進行估值分析,並最終選擇合適的投資品種。
8、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對於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而言,由於其採取非公開方式發行和交易,並限制投資者數量上限,會導致一定的流動性風險。同時,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發債主體資產規模較小、經營波動性較高、信用基本面穩定性較差,進而整體的信用風險相對較高。因此,本基金在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過程中將從以下三個方面控制投資風險。首先,本基金將仔細甄別發行人資質,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其次,將嚴格控制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的投資比例上限。第三,將對擬投資或已投資的品種進行流動性分析和監測,儘量選擇流動性相對較好的品種進行投資;
9、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在巨觀經濟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礎上,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質量和構成、利率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提前償付風險等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評估其相對投資價值並作出相應的投資決策,力求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儘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二)開放期投資策略
開放期內,本基金為保持較高的組合流動性,方便投資人安排投資,在遵守本基金有關投資限制與投資比例的前提下,將主要投資於高流動性的投資品種,防範流動性風險,滿足開放期流動性的需求。
收益分配原則
2、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別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3、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及基金契約的規定,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可在中國證監會允許的條件下調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則,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4、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