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程式
運載火箭在專門的
航天發射中心發射。火箭從地面起飛直到進入最終軌道要經過以下幾個飛行階段:
①大氣層內飛行段:火箭從發射台垂直起飛,在離開地面以後的10幾秒鐘內一直保持垂直飛行。在垂直飛行期間,火箭要進行自動方位瞄準,以保證火箭按規定的方位飛行。然後轉入零攻角飛行段。火箭要在大氣層內跨過聲速,為減小空氣動力和減輕結構重量,必須使火箭的攻角接近於零。
②等
角速度程式飛行段:第二級火箭的飛行已經在稠密的大氣層以外,整流罩在第二級火箭飛行段後期
被拋掉。火箭按照最小能量的飛行程式,即以等角速度作低頭飛行。達到停泊
軌道高度和相應的軌道速度時,火箭即進入停泊軌道滑行。對於低軌道的太空飛行器,火箭這時就已完成運送任務,太空飛行器便與火箭分離。
③過渡軌道:對於高軌道或行星際任務,末級火箭在進入停泊軌道以後還要再次工作,使太空飛行器加速到過渡軌道速度或
逃逸速度,然後太空飛行器與火箭分離。
設計特點
運載火箭的設計特點是通用性、經濟性和不斷進行小的改進。這和大型飛彈不同。大型飛彈是為滿足軍事需要而研製的,起支配作用的因素是保持技術性能和數量上的優勢。因此飛彈的更新換代較快,幾乎每 5年出一種新型號。運載火箭則要在商業競爭的環境中求發展。作為商品,它必須具有通用性,能適應各種衛星重量和尺寸的要求,能將有效載荷送入多種軌道。經濟性也要好。也就是既要性能好,又要發射耗費少。訂購運載火箭的用戶通常要支付兩筆費用。一筆是付給火箭製造商的發射費,另一筆是付給保險公司的保險費。發射費代表火箭的生產成本和研製費用,保險費則反映火箭的可靠性。火箭製造者一般都儘量採用成熟可靠的技術,並不斷通過小風險的改進來提高火箭的性能。運載火箭不像飛彈那樣要定型和批生產。而是每發射一枚都可能引進一點新技術,作一點小改進,這種小改進不影響可靠性,也不必進行專門的飛行試驗。這些小改進積累起來就有可能導致大的方案性變化,使運載能力能有成倍的增長。
80年代以來,一次使用的運載火箭已經面臨
太空梭的競爭。這兩種運載工具各有特長,在今後一段時間內都將獲得發展。太空梭是按照運送重型太空飛行器進入低軌道的要求設計的,運送低軌道太空飛行器比較有利。對於同步軌道太空飛行器,太空梭還要攜帶一枚一次使用的運載器,用以把太空飛行器從低軌道發射出去,使之進入過渡軌道。這樣有可能導致入軌精度和發射可靠性的下降。
一次使用的運載火箭在發射同步軌道衛星時可以一次送入過渡軌道,比太空梭稍為有利。這兩種運載工具之間的競爭將促進可靠性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
典型發射流程
德爾它IV中型+(4,2)運載火箭的第9次發射,也是德爾它IV火箭的第21次發射,其德爾它發射數字是361,採用一個通用助推器芯級(CBC)作為第一級(一台RS-68發動機),附加兩個GEM-60固體火箭助推器。該火箭的上面級為一個4米直徑的德爾它低溫第二級(DCSS),使用一台RL10B-2發動機。這兩級均採用液氫/液氧低溫推進劑。
在起飛前5秒,RS-68第一級開始點火,兩個固體火箭助推器則是在倒計時結束(T-0)前十分之一秒點火。一待倒計時結束,德爾它IV火箭將開始爬升,在8秒種內經過偏航和俯仰進入發射軌跡。
發射後47秒,火箭進入超音速飛行,60.2後,通過最大氣動上升壓力區(max-Q)。固體火箭助推器在發射後94.1秒燃盡,再過5.9秒後分離。起飛4分鐘再過5.6秒後,第一級主發動機關機(MECO),再過6秒,第一級分離。
第一級一分離,在進入一個預啟動模式前,RL10發動機的噴口立即伸出,接下來的點火將持續14秒多,在10.1秒時,彈開整流罩。
第二級在飛行過程中要進行三次點火,第一次點火持續7分35秒,之後火箭進入一個9分06秒的慣性滑行階段,之後RL10進行第二次點火,這次點火將持續3分17秒。第三次點火要在2小時56分鐘10秒之後,這個時候火箭已經到達遠地點,這次點火將持續97.9秒,以圓化軌道,完成後也標誌著本次發射動力飛行階段的結束。
在完成RL10的第三次點火後,再經過10分鐘40.5秒,衛星分離,從而完成了3小時33分鐘03秒的發射任務。其進入了一條圓形中地球軌道(MEO),它的高度在20459千米,傾角55度。
下一次德爾它火箭的發射任務計畫在2013年的1月中旬,屆時將為美國軍方發射第五顆寬頻全球通信衛星(WGS-5)。ULA在今年還有兩次發射任務,一次是計畫於這個月用阿特拉斯V(501配置)發射一架X-37B太空飛機,另一次在12月,計畫發射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的TDRS-K通信衛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