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縣國有經營性用地做地工作若干意見(暫行)

為進一步規範全縣國有經營性用地做地工作,提高做地統籌能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保障土地出讓工作,推動縣域高質量發展,特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清縣國有經營性用地做地工作若干意見(暫行)
  • 所屬地區:德清縣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更高質量融入長三角一體化,進一步完善做地工作機制,在統籌城市發展、土地供需和土地收儲情況基礎上,嚴格按照計畫合理安排地塊出讓的規模、區域、結構和時序,引導市場理性競爭,促進土地市場健康發展,助推城市高品質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做地、收儲、出讓三張清單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做地主體職責,落實資金保障,明確“淨地”出讓標準,提升做地效率和質量,保障國有經營性用地的有效供應,增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和保障能力。
三、主要內容
(一)做地主體及範圍
開展國有經營性用地前期開發的做地主體為各鎮(街道),可按程式委託相應國有平台公司實施。全縣範圍內規劃為住宅和商服用途的國有經營性用地。
(二)實施步驟
1.調查摸底階段:各鎮(街道)結合國土空間規劃、選址論證、前期開發和出讓時序等情況,將轄區內的地塊排摸情況於每年10月底前向縣做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申報。根據上報情況,統籌安排編制下一年度做地、收儲、出讓計畫。
2.組織實施階段:縣做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計畫地塊的空間規劃、周邊配套、前期開發、市場成熟度和土地指標等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規劃設計條件,擬定年度做地清單及工作推進計畫報縣做地工作領導小組。各鎮(街道)對納入計畫的地塊,完成土地前期開發工作,達到《德清縣經營性用地收儲標準》規定的“淨地”標準。
3.儲備出讓階段。各鎮(街道)每年9月底前向縣做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收儲驗收,對驗收符合標準的納入年度土地儲備清單,每年11月底前由辦公室編制好下一年度的土地出讓清單上報縣做地工作領導小組。對不符合標準的及未通過收儲驗收的地塊一律不得入庫與出讓。
(三)資金模式
1.做地地塊所在鎮(街道)按程式與國有平台公司簽訂委託做地協定,並根據協定按工程進度支付做地資金給合作國有平台公司。
2.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建設局對“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按區域進行重新核定。縣財政局根據做地計畫和工作開展情況對鎮(街道)做地費用進行預撥。
3.做地地塊出讓後,土地出讓金收入中“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及淨收益的20%結算給相關鎮,用於做地費用支出和保障農業農村支出。鎮(街道)給予做地工作經費補助,出讓面積在50畝(含)以下的按100萬元/宗補助,出讓面積在50畝以上的按150萬元/宗補助,資金由縣財政統一保障。高新區、經開區等已明確收益分成標準的除外。
(四)職責分工
各鎮(街道):負責做好國有經營性用地做地、收儲、出讓三個計畫具體地塊的申報工作;協助做好農轉徵收報批資料準備,負責征遷(含收回)等政策處理、參保、表土剝離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含治理)等土地出讓前期準備工作;負責與國有平台公司對接,落實做地資金;負責做地過程中與相關職能部門協調工作;負責做地相關資料的移交、配合驗收等工作;負責地塊的日常管理,做好地塊的安全生產、衛生清潔、治安管理、安全隱患、揚塵防控、生態綠化等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國有經營性用地做地成本的核定和結算,負責國有經營性用地土地出讓金收益分配結算、做地資金及工作經費的落實。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及調整工作;負責農用地轉用徵收(含收回)報批工作;負責規劃選址論證報告審查並出具規劃設計條件;負責國有經營性用地做地、收儲、出讓三個計畫的編報;負責國有經營性用地做地、收儲政策制定;負責國有經營性用地出讓工作;負責土地前期開發的監管、統籌、協調、考核、指導工作;負責收儲土地驗收、入庫工作;配合縣財政局核定國有經營性用地做地成本。
縣建設局:負責監督配套設施建設實施單位做好地塊周邊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征遷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實施;配合縣財政局核定國有經營性用地做地成本。
市生態環境局德清分局:負責審核做地主體提交的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出具審核意見。督促需進行土壤污染治理的污染責任人或做地主體依法開展修復工作。
縣綜合執法局:負責做地主體提交的渣土準運許可審批及渣土消納場地的登記審核工作,並對工程渣土運輸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打擊違法傾倒渣土行為。
其他職能部門:配合完成經營性用地出讓、收儲和做地工作中需要完成的其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德清縣做地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單位、各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縣國有經營性用地做地工作,統一協調解決相關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協調日常相關工作推進。
(二)強化工作合力。各鎮(街道)、有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做地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各司其職,主動作為。各鎮(街道)要組建專業做地隊伍,全面摸清地塊詳細情況,制定做地、收儲和出讓計畫,推進方案,落實措施,確保高質量完成做地工作。有關部門單位要主動靠前指導,加快地塊做地效率,總結交流和提升做地經驗,推動工作提質增效。
(三)強化督查考核。開展國有經營性用地做地工作專項督查,建立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通報機制。加大考核力度,將各鎮(街道)執行做地、收儲和出讓三個計畫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保障做地工作高效推進。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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