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刑法典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刑法典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於1975年1月1日頒行。現行刑法典。全文3M條,分總則、分則兩編。總則5章,規定了適用範圍、犯罪、行為的後果、親告和時效。分則28章,規定了各種具體罪行和法定刑。法典對各種犯罪行為規定詳細,不僅罪行種類較全,而且在每一罪行中又規定了不同情節下法院應採取的措施。

主要特點有:(1)採取報應刑與矯正刑相結合的量刑辦法;(2)實行多種形式的保全與矯正措施;(3)廢除死刑;(4)無期徒刑僅限於個別犯罪(如發動或準備侵略戰爭、謀殺、以滅絕種族為目的而殺人);(5)嚴格限制適用短期自由刑(6個月以下),代之以罰金;(6)實行“日數罰金制”,即在刑法分則各條中只規定處罰金而不定數額,罰金數額由法院根據罪行和被告經濟情況,在法定幅度內判決被告應處若干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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