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青少年刑法是1974年12月11日頒布,共5編125條。對本法的適用範圍、少年犯的過錯及其法律後果、少年法庭組織法和少年刑事訴訟程式、刑罰的執行、取消刑事污點、刑法對未成年犯的運用等都做了詳細具體的規定。
明確規定了本法的適用對象為已滿14歲不滿18歲的少年和已滿18歲不滿21歲的年長少年。並規定少年和年長少年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主要是管教措施、訓誡手段和少年刑罰。此外,法官還可以判決本法許可的附加刑和次要法律後果。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青少年刑法是1974年12月11日頒布,共5編125條。對本法的適用範圍、少年犯的過錯及其法律後果、少年法庭組織法和少年刑事訴訟程式、刑罰的執行、取消刑事污點、刑法對未成年犯的運用等都做了詳細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