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觀念論與懲罰的概念

德國觀念論與懲罰的概念

《德國觀念論與懲罰的概念》是2015年 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發行的圖書,作者是梅爾(Merle J.-C.)。

基本介紹

  • 書名:德國觀念論與懲罰的概念
  • 作者:梅爾(Merle J.-C.)
  • 原作品:German Idealism and the Concept of Punishment
  • 譯者:考明凱維奇、梅爾、布朗、邱帥萍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4月1日
  • 頁數:242 頁
  • 定價:38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3015981
  • 叢書名:德意志古典法學叢編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西方傳統 經典與解釋”大型學術叢書子系——德意志古典法學叢編的一種。
德意志古典法學是德意志古典哲學在政治法律領域的延伸。它以哲人的眼光回顧現代,致力於復興共同體的存在價值,重塑現代個體的基本生活方式,是當代中國思考政治與法律轉型不可忽視的思想資源。
梅爾編著的《德國觀念論與懲罰的概念(德意志古典法學叢編)/西方傳統經典與解釋》旨在弄清德意志古典法學的來龍去脈,並旁及之前與之後德國政治哲學法哲學的發展,藉此展示德意志古典法學的致思方向和基本品質。
現代主義前期,學界普遍認為懲罰的根據是一般威懾。與之相反,康德則被認為是徹底的報應主義的代表。對康德以及隨後的費希特和黑格爾而言,公正的懲罰尊重內在於罪犯身上的人性,並且不為外在目的服務:只有罪犯該當,才能發動懲罰。在這種追根溯源性的研究中,梅爾通過嚴密的文本分析揭示出,這些哲學家事實上並不贊成一種報應主義的甚至是綜合主義的立場。相反,在他們的作品中,他所查證並逐漸呈現出來的觀點是:贊成威懾和再社會化。梅爾也考察了尼采認為的道德棲身於報應被拋棄之處的觀點。在該書最後一章中,鑒於當代法學理論和法律實踐關注對危害人類罪的懲罰,他對報應主義立場發起了挑戰,並為再社會化進行辯護。

作者簡介

梅爾(Merle J.-C.)是圖爾(the University of Tours)大學高級哲學研究員、薩爾大學(the University of Saarland)榮譽教授、圖賓根大學(the University of Tübingen)講師,也是享有國際盛譽的黑格爾研究專家。

圖書目錄

緣起Ⅰ
“德意志古典法學叢編”出版說明
中譯本說明
英 文 版 序
引 文 縮 寫
緒論
第Ⅰ部分 作為懲罰唯 一根據的該當
第1章 兩種康德式的權利概念
1.1報應主義轉向
1.2兩種康德式的權利概念
1.3康德的權利概念源於《法權學說》中的道德原則
1.4《法權學說》的自由主義解讀
1.5自由主義的權利概念
1.6法律和道德的任務
第2章 康德論懲罰的法律根據
2.1將康德的刑罰理論解讀為一種綜合理論
2.2作為懲罰根據的報應主義
2.3報應概念和權利概念的模糊性
2.4驅逐出共同體
2.5規訓式矯正
2.6小結
第3章 康德論懲罰的道德根據
3.1在此涉及的是何種道德的均衡性?
3.2至善以及罪與罰之間的必然關係
3.3懲罰的價值與正當的懲罰
第Ⅱ部分 作為矯正方式的懲罰
第4章 費希特的“贖罪契約”
4.1從法律角度看報應主義缺乏根據
4.2作為強制法權之特別類型的刑法
4.3一般威懾並非刑法的真實根據
4.4作為法定懲罰根據的特殊威懾和矯正
4.5一般威懾真的是一種必要的懲罰根據嗎?
第5章 黑格爾的“犯罪之否定”
5.1關於黑格爾的懲罰理論歸類的爭議
5.2懲罰的雙重根據
5.3對報應主義解釋的異議
5.4重構黑格爾關於懲罰的法律根據
5.5其他刑罰理論的整合
第Ⅲ部分 報應主義的非人道性
第6章 尼采與不含良心譴責的懲罰
6.1公共懲罰的譜系
6.2尼采對正義的評價
6.3罪責感出現在普通公民而不是犯人之中
6.4尼采提出了一種懲罰理論嗎?
第7章 懲罰危害人類罪的目的是什麼?
7.1危害人類罪的特徵
7.2危害人類罪的一個替換性概念
7.3我們的道德直覺界限
結論
參 考 文 獻
索 引
譯 後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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